《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何要有忘念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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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要有忘念等三?
 
答:要緣曾受境界種類,發起忘念及邪簡擇,方起貪等諸煩惱故。
 
起諸煩惱者,要緣先時曾受之境。
諸已得者,或雖未曾受,是曾受之境種類,發起忘念及邪簡擇,故有忘念及不正知。
失正念故,邪簡擇故,起染汙心。
如緣滅道,起邪見等,或聞未來有殊勝樂,如天上樂等,皆先聞名,而起邪見及貪等,故無始曾得之境界也。或撥無滅諦等,撥先曾受所聞之境種類名故,非撥彼體,親不證故,但親撥無彼類名故,如他界緣惑,皆緣名生,緣自心相。故染心時,定有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