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外人復曰︰《瑜伽論》五十八說︰「貪令心下,慢令心舉。」寧云行相互不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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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外人復曰︰《瑜伽論》五十八說︰「貪令心下,慢令心舉。」寧云行相互不相違?
 
答:分別、俱生,外境、內境,所陵、所恃,麤細有殊,故彼此文,義無乖返。
 
此論主答。
 
一、分別、俱生二種別故,謂五十五說分別,五十八說俱生。分別者,唯見斷,又未必唯見斷,即修道中強分別生,不相續者,亦是類故,分別起故,煩惱增猛,貪下慢舉,故二相違。俱生起者,微細相續,故得相應。
 
二、外境、內境二義別故,若緣外境,多分見斷,亦通修斷。貪染生愛,心必下之,此通見、修。若於彼慢,即不卑下,故設卑慢,亦不許與貪相應故。若緣內身為境,以自愛故,心不卑下,緣之起慢,以自高故,得二相應。五十五約外,五十八等約內。
 
三、所陵、所恃二境別故,謂若陵彼起慢之時,必不起愛,故二相違。若自恃起愛,心必高舉,或陵他故,故得相應,並通見、修斷。
 
四、由麤、細二行相殊,麤猛利者,說不相應,二麤行相,相違返故;若細者,可相應。此二行相,不相違故,通見、修斷。
 
有四義別,五更加之,或隨轉理門,說不相應;真實理門,說相應故。彼此二文,不相違返。或復多分,說不相應,據實說之,亦得相應。然凡簡略,先在遍行,煩惱便言,先問根本;根本既訖,更問所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