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聲外之常聲,應亦非常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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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聲外之常聲,應亦非常聲體?
 
答:餘聲亦應非常聲體,如瓶、衣等,待眾緣故。
 
破第二師也。
 
此言「餘」者,有二義︰
 
一、計餘,是前《明論》者計之餘也;
 
二、聲餘,前計少分,今計全故。又前破《明論》聲計,今破彼聲外之常聲,故云「餘聲亦應非常聲體,待眾緣故,如瓶、盆等」。
 
然彼所計聲性與聲別,聲性即是所發音響聲之體,故今總言「非常聲體」。若破所發音聲,言非常聲;若破聲性,言非常聲體。聲及聲性,合名聲體。若但言非常聲,他以聲性例所發音,為不定過;若言非聲,即違自宗。故但總言非常聲體。
 
又簡「真如」雖待緣顯,非常聲體故。因云「待眾緣」者,若言待緣顯,即聲顯成、自生俱不成;若言待緣生,即自生成,顯不成。為對二宗,自無有過,故但總言待眾緣故。若言待眾緣生顯故,文繁無用,故不具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