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執果色是一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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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執果色是一非理?
 
答:又麤色果,體若是一,得一分時,應得一切,彼此一故,彼應如此。
 
此中,《二十論》言:「一應無次行,俱時至未至,及多有間事,并難見細物。」破衛世計,今亦同之。果色是一,如得此一處、一分時,一切處、一切分亦應得,以彼此一故,彼應如此。論雖為比量,但舉一邊,亦應言此應如彼。大乘以理無實一物,乃至一極微亦無實一,是假立故,無不定失。今破實一也。
 
不許違理,許便違事,故彼所執,進退不成,但是隨情,虛妄計度。
 
「不許違理」者,謂若不許得此,即得彼,即違彼此是一體之比量理也;若許,便違世間之事。「進」隨自宗得,違事不成;「退」隨他不得,違理不成。此即近結。若遠結者,進從於他,便違自教;退隨自教,有違理失。故是所執,進退不成,但是妄情所計度也。結歸唯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