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勝論所執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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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勝論所執覺?
 
答曰:覺有二種︰
 
一、現;
 
二、比。
 
謂至實色等,根等合時,有了相生,名為現量。
 
此宗意說,眼根舒光至於色境,方始取之,如燈照物;聲、香、味、觸四境來至於根,方始取之,故遠見打鍾,久方聞聲,聲來入耳,方可聞也。根與至境鄰合之時,有了相生,此了相者是現量體。
 
比有二種︰
 
一、見同故比,見不相違法而比於宗果,如見煙時,比有火等。
 
二、不見同故比,見相違法而比宗果,如見雹時,比禾稼損;見禾稼損,比有風雹。
 
適悅,名樂。逼惱,名苦。
 
希求色等,名欲。
 
損害色等,名瞋。
 
欲作事時,先生策勵,此名勤勇,發動勢是也。
 
墜墮之因,名為重性。
 
地、水、火三流注之因,名為液性。
 
地等攝因,名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