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有執:一切聲皆是常,待緣顯發,方有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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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有執:一切聲皆是常,待緣顯發,方有詮表?
 
答曰:「待緣顯」者,聲顯也。「待緣發」者,聲生也。發是生義。聲皆是常,然有時聞及不聞者,待緣詮故,方乃顯發。
 
此有二類︰
 
一、計常聲,如薩婆多無為,於一一物上有一常聲,由尋、伺等所發音顯,此音響是無常;
 
二、計一切物上共一常聲,由尋、伺等所發音顯,音亦無常,如大乘「真如」,萬法共故。唯此常者是能詮聲,其音但是顯聲之緣,非能詮體。
 
此通破聲顯、聲生,計內、計外、全分、一分,如《因明疏》敘,今不繁述。今破計一切,少分亦自破。或少分、一切,攝諸計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