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數論所執大等法執現量所得?

文章索引

 
問:云何數論所執大等法執現量所得?
 
答:然「大」等法,三事合成,是實非假,現量所得。
 
二十三諦由薩埵等三事和合以成自體,皆是實有,無滅壞法,但是轉變,稱為無常。
 
初從自性轉變而生,後變壞時,還歸自性,但是隱顯,非後無體,滅名無常。
 
體皆自性,更無別體,是實非假。此等皆是現量所得,我所受用。
 
此顯二義︰
 
一、實;
 
二、現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