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許此三事,體、相各別,如何和合,共成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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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許此三事,體、相各別,如何和合,共成一相?
 
答曰:此中遮總合成一相。
 
彼宗自許三體相別,故立量云︰三事和合所成之相亦應有三,許即三體故,如體。
 
不應合時,變為一相,與未合時,體無別故。
 
汝言此三事和合共成一相之時,應不能成一,三體各別故,或前與後,體無別故,如不合時。相實有三,變合成一。彼計三事有不和合,即是未成大等法時,故得為喻。
 
返為量云︰汝之三事未成大等時,應亦能成大等,前與後,體無差別故,如後成時。
 
若謂三事,體異相同,便違己宗,體、相是一。
 
此違自宗體即相故,以體與相同異。
 
量云︰汝本三事,體應無別,說體與相無差別故,如所成相;或相應三別,與體無別故,如三本體。以許相一,而事有三,故違自宗。自宗 三體即是相故,不應三一,由違自宗,故為一難。
 
體應如相,冥然是一,相應如體,顯然有三,故不應言三合成一。
 
此乃體用更互相即難。量有二,文有兩宗,因云體即相故,相即體故,更互為喻,其理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