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勝論所執不可言地非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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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勝論所執不可言地非地攝?
 
答:地、水、火三,對青色等,俱眼所見,准此應責。
 
即以地等,例於青等,眼見為因,返覆為量。然不可言地非地攝,違自宗故。
 
應言汝所執地,非有質礙實地所攝,非如所執實有自性,實句所攝,故不違宗。
 
彼眼亦見十一種德,除觸取色,為量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