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勝論所執實、德、業性異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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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勝論所執實、德、業性異實句?
 
答:又彼所執實、德、業性,異實、德、業,理定不然。勿此亦非實、德、業性,異實等故,如德、業等。
 
實、德、業之性即是同異性,離實、德、業,理定不然。
 
「勿」者,莫也。莫此同異性亦非同異性。
 
總立量云︰汝所執實、德、業性,應非實、德、業性,異實、德、業故,如和合等。
 
此中無有自言相違,以宗中言汝執簡故,非我許有實等之性,而今復言非實等性。今欲違此,故無此過。
 
然今宗中實、德、業三,其舉喻中復以德、業等而為喻者,此中應別簡云︰汝之實性應非實性,異實句故,如德、業;汝德性應非德性,異德故,如實、業。業亦應然,准可知也,更互為喻。然此有別,而無總量。二合有三,三合有一,為量可知。
 
此中所言實、德、業者,即是各別當句為宗。言實等性者,即是同異性,故別也。文言「如德、業」,但舉實句之喻。等取德喻,謂實、業。等取業喻,謂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