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設自身我亦在中故,如何全常?一个邊見緣上下生,一分常者是常見,無常者是何見?

文章索引

 
問:設自身我亦在中故,如何全常?一个邊見緣上下生,一分常者是常見,無常者是何見?
 
答:此雖非斷,然堅執發,亦是染汙,非五見攝,但是染惠。
 
又解︰邪見所攝。此不同於不可記事,是斷見攝。彼言無常,意說斷故。前解為勝,不說一分通邪見故。
 
「及計後際有想十六」者,初四見依三見立︰
 
一、命者即身;
 
二、命者異身;
 
三、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缺。
 
依第一見,立第一我有色,死後有想。以執色為我,故名我有色;取諸法想,說名有想。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此有想故,不在後一。
 
依第二見故,立第二我無色,死後有想。執無色蘊為我等。其釋名等,如論應知。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
 
依第三見,立第三我亦有色,我亦無色,死後有想。執五蘊為我,乃至廣說。在欲界全,乃至廣說。
 
第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
 
次四見︰
 
一、執我有邊,死後有想。若執色為我,體有分限,或在身中,如指節量等,乃至廣說非色為我,亦有分限,所依所緣有分限故。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無色、有色等,如前說。
 
二、執我無邊,死後有想。若執色為我,遍一切處,此所不知,皆謂為有。非其所見能知無邊、三千界等,有分限故,下准此解。以其智慮不知邊際,名為無邊,非遠知也,餘如前說。
 
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瑜伽》第六云,執我隨身或舒或卷,其量不定,身無量等,我亦無量等。餘義准上。
 
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即遮第三。此四依尋伺、等至皆起。
 
次四依想異︰
 
一、我有一想;
 
二、我有種種想;
 
三、我有小想;
 
四、我有無量想。
 
次四依受︰
 
一、我純有樂,死後有想;
 
二、我純有苦,死後有想;
 
三、我純有苦有樂,死後有想;
 
四、我純無苦無樂,死後有想。
 
一想者,在前三無色。種種想,在欲、色界,除無想天。
 
少想者,執少色為我等,想為我所等,我與彼合,名為小想。在欲、色界,除無想天;無色界,如前說。
 
無量想者,執無量色為我等,想為我所等,如前說,乃至廣如彼論。如是四種,尋伺、等至皆容得起。
 
純有樂有想者,在前三靜慮,乃至廣說。
 
純有苦有想者,在地獄中。
 
有苦有樂有想者,在畜生、鬼界、人及欲天。
 
無苦無樂有想者,在第四定以上。尋伺、等至皆容得起。
 
「無想八論」者,有色等四,有邊等四。
 
有色等四者:
 
一、我有色,死後無想。執色為我,得無想定,見他得定生彼,作如是計等。
 
二、我無色,死後無想。執命根為我,得無想定等,乃至廣說。
 
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無想。執色、命根為我,於此二中起一我想,乃至廣說。
 
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無想。即遮第三,無別有物。等至、尋伺皆容有起。
 
有邊等四者:
 
一、執我有邊,死後無想。執色為我,其量狹少等。得無想定等,乃至廣說。
 
二、執我無邊,死後無想。執色為我,遍一切處等,乃至廣說。
 
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執色為我,或卷或舒,乃至廣說。
 
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無想。遮第三說。等至、尋伺皆容得起。
 
「俱非有八」者,有色等四,有邊等四。
 
一、執我有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執色為我,見諸有情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了,作如是執。唯尋伺,非得定,乃至廣說。
 
二、執我無色,死後如前。執無色蘊為我等,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乃至廣說。非等至,唯尋伺起。
 
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如前。執色、無色為我,見諸有情,想不明了,作如是執。唯尋伺者,乃至廣說。
 
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為我,死後如前。遮第三是。
 
有邊等四者︰
 
一、執我有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乃至第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皆執無色為我,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容有此執:一由彼定時分促故,以一一蘊為所緣,執我有邊;二由彼定時分長故,總以四蘊為所緣,執我無邊;三由彼定時分或短或長,或一一蘊,或總為我,故成第三句;第四即遮說故。以上常見攝。
 
「七斷滅論」者:
 
一、我有色,麤四大種所造為性,死後斷滅,畢竟無有;見身死後有而無故,若自若他之我,皆以麤大種所造,死後斷滅;現在此身亦得,後生他身亦得,後皆准此。
 
二、我欲界天,死後斷滅。
 
三、我色界天,死後斷滅。
 
四、我空無邊處,死後斷滅。
 
五、我識處,死後斷滅。
 
六、我無所有處,死後斷滅。
 
七、我非想非非想處,死後斷滅。
 
此中,後四執彼彼地為生死頂故。有想已下見,皆依死後,故名後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