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有漏順苦法,可名為苦具,無漏不順苦,如何名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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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漏順苦法,可名為苦具,無漏不順苦,如何名苦具?
 
答︰隨順苦具,無漏即非,緣生於苦,無漏亦是。故邪見等,謗無漏無,招惡趣苦。
 
又五十八迷滅、道諦,瞋亦親憎嫉滅、道故,亦說無漏為苦具也。
 
《對法》等論但言苦具,不知是何?惑者云之唯有漏法,此不然矣。
 
《大論》第八同也。
 
五十八云有四,謂他見、有情、於所愛不饒益、於非愛作饒益。上但緣取生,然彼尚局,據重處語。
 
《顯揚》亦說但緣有情,據業道重語,非於餘無瞋。
 
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
 
瞋必起業,不善性攝,發惡業者必不善故。意識為轉,五識為隨轉,如《大論》第一說。
 
「不安」者,不安靜也。
 
《對法》云:「心懷憎恚,多住苦故。」此瞋與惡行、不安為所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