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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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失念?
 
答: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由失念故,生起散亂。逐難解業,不能明記善等事故,名為「失念」。
 
有義:失念,念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念故。
 
此初師云,此是念一分。《對法》說是煩惱相應念故。《瑜伽論》說是癡分者,是等流故。
 
有義:失念,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癡令念失,故名失念。
 
此第二師說,是癡分。《大論》五十五、五十八皆說此是癡一分故。《對法》言念俱分者,由癡令彼相應念失故。因會解名。
 
有義:失念,俱一分攝,由前二文影略說故,論復說此遍染心故。
 
此第三師,攝前二義,二文影說,故以教證。言「遍染心」,非唯念分,有染心時,無有念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