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已說根本六煩惱相。諸隨煩惱,其相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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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已說根本六煩惱相。諸隨煩惱,其相云何?
 
答:結前生後。
 
頌曰:
 
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
 
誑諂與害憍,無慚與無愧,
 
掉舉與惛沉,不信并懈怠,
 
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下第四段、明第五位。此舉頌列名。
 
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
 
長行為二︰初釋體、業等相,後諸門釋。
 
初門有六︰
 
初、釋得名;
 
二、束為三位;
 
三、釋體、業;
 
四、解頌中「與」、「并」、「及」字;
 
五、解「隨」名之通局;
 
六、解廢立。
 
釋頌之中「隨煩惱」字,謂忿等十及忘念、不正知、放逸餘假染心所,是貪等法根本麤行差別分位,名隨煩惱。無慚、無愧、掉舉、惛沈、散亂、不信、懈怠七法雖別有體,是前根本之等流性,名隨煩惱。由根本為因,此得有故。此據正義。又說唯四是實。
 
言「等流」者,謂同類義。勢非強勝,然非因故,不名根本,不能生餘染心所等。或等流者,是等流果。若爾,即根本後方生,非俱時義。此說同時為等流果。
 
六十二,二解︰
 
一云、隨惱於心;
 
二、隨煩惱而生。今同後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