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對法》第一、《大論》第八」二文、《顯揚》第一、《五蘊》等,皆云見取,執為最勝,不言能得淨,戒取名得淨,不言是勝,與小乘等同。何故此中乃言見執見眷屬為最勝,能淨,戒執戒眷屬為勝,能得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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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對法》第一、《大論》第八」二文、《顯揚》第一、《五蘊》等,皆云見取,執為最勝,不言能得淨,戒取名得淨,不言是勝,與小乘等同。何故此中乃言見執見眷屬為最勝,能淨,戒執戒眷屬為勝,能得淨?
 
答:然有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能得清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
 
此有二解:
 
一、影略說,謂見取中說執為勝,明戒取中亦執為勝;於戒取中執為能淨,明見取中亦執為能淨。欲令學者智見生故,影略說也。若不爾者,五十八說執見及所依蘊為能得清淨解脫,名見取,亦戒取亦然,及彼解迷四諦中皆有此說,故知影說。又彼多文,非為盡理,隨小乘相說。
 
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為邪見,非二取攝?
 
若非影說及隨轉者,即五十八迷四諦中,如滅諦下,非滅計滅,非勝計勝故,應是見取。迷道諦中,非道計道,亦得淨故,應名戒取。彼非因計因,亦是邪見,如前邪見中說。既是邪見,明不執見、戒等故,及雖計勝,不計為能得淨,及雖計能得,不計為勝,故非見、戒取,此大小二乘別也。
 
若爾,何故《大論》第八「三種四倒見倒」中云,非淨計淨是見取,非樂計樂是戒取?
 
今釋之言︰彼亦計諸見、眷屬不淨為淨,及能得淨,故名見取。然文但明是見取,故略不言諸見及眷屬能得淨,但言非淨計淨故。戒取亦然。謂計戒所受拔髮等苦為樂勝,能得淨,是戒取,略不言戒及眷屬能得淨,但言計苦為樂也。若非見、眷屬非淨為淨,及非戒、眷屬非樂為樂,即非見、戒取,但是邪見也。如非道計道等。
 
諸門分別中,大以十二門分別,若細者,即十五門。
 
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俱得生故;
 
此初門中有二︰初正分別,後異解釋。此等初也。
 
若總若別,但有十種:
 
一、俱生、分別,謂貪等六者,鈍四、利二,通分別、俱生,除疑、三見。任運起故,是俱生;思察生故,是分別。《顯揚》第一及《大論》第八皆云此六通俱生、分別故。
 
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
 
疑一及邪見、見取、戒取,四法唯分別起,諸論共同,要由惡友及邪教、自分別三緣生故。總聚而望,更無異說。
 
邊執見中通俱生者,有義:唯斷,常見相麤,惡友等力方引生故。
 
下異解釋。初義有三︰
 
一、標宗;
 
二、引教;
 
三、舉事。
 
此初也。俱生,唯有斷見,以常見相麤故。何謂「相麤」?要惡友、邪教及自分別生故。謂要不達後有不無,方起我斷。
 
既得現觀,知生多少,何故乃執我斷非常?
 
《瑜伽》等說,何邊執見是俱生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此引教也。如《瑜伽》第八十八、《雜集》第三及第七說唯有斷見,故論言「等」。觀我為斷,知身後無,准此唯言修道斷見,不見修道常見相故。
 
故禽獸等,若遇違緣,皆恐我斷,而起驚怖。
 
此以世事釋成前義。
 
有義:彼論依麤相說,理實俱生,亦通常見。
 
下文有三︰
 
一、會前標舉;
 
二、引事;
 
三、類教。
 
此初也。修道俱生亦有常見,《瑜伽》等依麤相說故。何謂「麤相」?謂得現觀者入無我觀已,知分別我已斷訖,出觀之時,便生恐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即初我者,俱生我也;又言我者,分別我也。修道我義言我,分別我何所在耶?
 
依此初出觀時,緣涅槃起恐怖斷見,非修道中說無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