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既有多種皆名為隨,何故此中唯說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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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既有多種皆名為隨,何故此中唯說二十?
 
答:唯說二十隨煩惱者,謂非煩惱,唯染麤故。
 
自下第六、釋其廢立。謂有三義,貪等雖是隨,此中二十,非煩惱故,不說貪等。邪欲等法亦雖是隨,是別境法,體通三性。此唯染故,故不說彼。然失念等是癡分故說之,不為念分故說也。以有癡分,念攝在中,無不定過。趣向前行等亦雖是隨,行相細故,此相但麤。是故具此三義,一非煩惱,二唯染,三麤故,唯說二十,更不說餘。
 
此餘染法,或此分位,或此等流,皆此所攝,隨其類別,如理應知。
 
然此二十外餘染汙法,如邪欲等,是此等流。「等流」者,是同類義。「或此分位」,體不離此。於此不信等實法上,假立所餘假法。又諸假法於無慚等有體法上假立,名此分位,分位差別故。「或此等流」,謂身語業亦名隨煩惱,是此等流,諸隨煩惱所等起故,皆此所說二十中攝。「隨其類別,如理應知」,勘八十九,一一此攝,即是此中不說《大論》邪欲等法之所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