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無不得彼定,別計彼為我,世間不計他地為我故。若設許得彼定,得起上惑,此我見緣彼為我,我身在此,未有色界法,計何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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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無不得彼定,別計彼為我,世間不計他地為我故。若設許得彼定,得起上惑,此我見緣彼為我,我身在此,未有色界法,計何為我?
 
答:若緣欲界身計有我,亦是我見緣他地起。然有義者,謂色界我見總緣現身為我,即通有色界法。此我見是總緣故,得緣他地。若別計一色等為我,即無他地緣。下論說然,此義應思。
 
此計自在等,如五十八,是計苦諦下邪見。
 
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
 
即「一切物因」,集諦邪見,然不計為勝。
 
設計為勝,然非見、戒及彼眷屬,故是邪見攝,非戒取攝。
 
「計諸邪解脫」,是滅諦下邪見。
 
雖非勝計勝,然非見、戒眷屬,又不計能得淨,故非見、戒取。
 
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
 
「計非道為道」,是道諦下邪見。
 
雖非勝計勝,以非戒眷屬,非戒取,又不計為勝故,非戒取,至下當知。
 
「諸如是等」者,謂等取十四不可記中有邊等四,是此中攝故。
 
然六十二見,准五十八文,若邊見中攝,唯苦諦斷,緣苦諦為我,增長邊見,隨我斷故;邪見中攝,彼自說二無因唯集諦,五現法涅槃唯滅諦,迷有漏因,迷涅槃果故。
 
邊、無邊等四是苦、滅二諦下,迷有漏、無漏果生故。
 
不死矯亂通四諦下斷,問答四諦及迷四諦故。
 
既無邊見中攝者,苦諦斷文,但准二十句見。
 
見苦諦斷,即六十二中所隨我見亦爾。
 
八十八云,二十句見為依,發六十二見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