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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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為害?
 
答: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謂有害者,逼惱他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害相、用故。
 
於有情所無悲愍者,五十八云,於滅、道起損害。彼亦緣無漏法起,此據修道,通小乘之害,唯說有情,至下當知。《對法》等論同。
 
此損有情,然有二解︰
 
一云、彼言害者,瞋之異名,非此害也,此唯緣有情故,以此文為正;
 
二、此害亦緣無漏,如彼文為正。前惱中亦然,由彼論言「起恚惱心」也。
 
瞋、害別相,准善應說。
 
瞋障無瞋,正障於慈,害障不害,正障於悲,故准善說。瞋能斷命,害但損他,故此別也,如善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