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緣有事、無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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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緣有事、無事門?
 
答:次下第十、緣有事、無事門。
 
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仗質或有或無,名緣有事、無事煩惱。
 
煩惱心等,上說所變,皆有相分。親所緣者,今不取之。但彼本質或有或無,名「緣有事、無事煩惱」。如下所引,有多論文,今取當《對法》第七身見等及此相應法等,無本質我,名緣無事;餘不與此俱者,名緣有事,以不執我故。此據人執為論,不據法執。法執通餘一切心故,非唯我見。若唯我見及俱法,亦通攝法執盡,即餘四見及疑無法執,必與我見不俱故,便為大失。
 
此中煩惱,何者與我見俱,何者不共,如前自俱有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