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邊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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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邊執見?
 
答:二、邊執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為業。
 
謂由於前我見執我已,隨此我見,後執為斷常。謂緣前所緣為境,障非斷常,說有因果,處中行道諦,及出離滅諦。然此是總。
 
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四遍常論、一分常論,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非各有八論,七斷滅論等,分別起攝。
 
此下別說。
 
然此邊見攝六十二見中四十七見,謂四遍常乃至俱非已來四十見,是常見,七斷滅論,是斷見,皆意緣我有常斷故。
 
言「等」者,等取十四不可記事中,四常等中,常等是常見,無常等是斷見。除邊等四,彼是邪見。如來死後四中亦有等是常,非有等是斷,命與身一等是我見。又遍常、一分常等,有緣他界為斷等,是他界緣中廣說。
 
此六十二見唯分別起,五十八說故。彼文又說緣梵王常是邪見,非我見後生,今此我見後生是邊見攝。又此邊見,此論下文除總緣蘊,餘非他界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