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不正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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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不正知?
 
答: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謂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非迷於境而闇鈍也,但是錯謬邪解,名不正知。不正知,多發業,多起惡身語業,而多犯戒等。《顯揚》、《對法》、《五蘊》皆同。
 
有義:不正知,慧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慧故。
 
第一師,以《對法》說是諸煩惱相應慧故。
 
有義:不正知,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令知不正,名不正知。
 
此第二師,癡一分攝,五十五說是癡分故。名俱慧者,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此上二師互相會文,皆是等流,隨所執為定。然易解故,不繁一一,皆應准前。
 
有義:不正知,俱一分攝,由前二文影略說故,論復說此遍染心故。
 
此第三師,以二為體。「二」,謂如前所引教故,五十五、八說遍染心。說不遍者,有別義故,如前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