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住滅定者為第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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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住滅定者為第八識?
 
答:又契經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
 
自下第九、滅定契經。
 
入此定者,滅身行:入、出息,第四定上,氣即絕行,況此位故;語行:尋、伺;心行:受、想,無不皆滅。
 
「行」者,因義。
 
此中亦有以十大地俱為心行,隨心有無故,然隨勝者,唯說受、想以為心行。
 
「而壽不滅」,即薩婆多師命根,命根體即壽。大乘前說種子是壽,即命根故。
 
經量部師既無命根,以何為壽?色、心不斷,於上假立。
 
「亦不離煖,根無變壞」,隨部所計,即彼法持。
 
「識不離身」,正是所諍。然欲出經同法為例,兼誦餘文,非正所競。
 
若無此識,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
 
此總非已。
 
次下第二、正解之中有二:
 
初、破滅定識不離身;
 
二、例無想應爾。
 
初中有四:
 
第一、總破諸部小乘在滅定中說無本識,出己正義;
 
第二、破薩婆多;
 
第三、破經部本計;
 
第四、破經部末計。
 
謂眼等識,行相麤動,於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故此定中,彼識皆滅。
 
眼等諸識,有二行相:
 
一者、麤;
 
二者、動。
 
「麤」則相貌易知。「動」乃數加轉易,或復間斷,或變其性,有處無有,多緣散亂,故名為動。
 
既爾,起者必有勞慮,凡夫愚而莫知,聖者惠而生厭。此就彼宗眼等諸識,起必勞慮。
 
「勞」謂疲倦,「慮」謂麤動。
 
暫求止息,漸次伏除,從麤至細,緣無相想,至都盡位。一期分位無心,或但一日,或復七日,大乘一劫餘,依此位立住滅定者。
 
《成業論》問:若有第八,云何名無心?彼答:有二心等。應如彼論。既厭六、七而入定中,故此定中,轉識皆滅。
 
若不許有微細一類,恒遍執持壽等識在,依何而說識不離身?
 
下正結。
 
云「若不許有體微細」者,翻前「麤」也。
 
下翻前「動」:常、無記、一類、性不變易,復是恒而無斷,體遍三界,無處不有。
 
「執持壽等」,等取根等。無此識在,依何識故,說不離身?壽即命根,能持壽者,持識種也。壽不滅者,命非無也。
 
《攝論》云:「非為治此,滅定生故。」唯為對治諸轉識故。此述正義,合遮諸部。
 
薩婆多人先來救義。
 
若謂後時,彼識還起,如隔日瘧,名不離身,
 
次下第二、破一切有。
 
初敘宗,後申難。此初也。謂彼救言:出定後時,彼識還起,名不離身,如隔日瘧,雖非現有,說瘧不離身故。識應類然。
 
是則不應說心行滅,識與想等,起滅同故。
 
下難有五。
 
初難云:是則不應說心行滅。心行定中無,出定方始有,即說定中心行滅,轉識定中無,出定方始有,何為說不離?應說定中識體非有,何乃說識不離於身?識與想等,生滅同故,以汝想等,名大地故,比量可知。
 
壽、煖、諸根,應亦如識,便成大過。
 
第二、難壽、煖二法及與諸根,應亦如識。
 
所以者何?
 
說彼定中不離壽,而實定中壽不無,亦說定中不離識,而實定中識是有。煖及諸根為難亦爾。
 
量云:識在滅定,實應不離,如來說言,滅定有故,如煖、壽等。汝壽、煖等,滅定位無,佛說有故,如汝許識。
 
故應許識如壽、煖等,實不離身。
 
下結正也。
 
由如是等故,應許識如壽、煖等不離於身,在定中有。彼不許煖等出定方有故。
 
又此位中,若全無識,應如瓦礫,非有情數,豈得說為住滅定者?
 
第三、汝住滅定者,應非有情數,許全無識故,如瓦礫等。
 
又亦不名住滅定者,許全無識故,如瓦礫等。
 
此中總有二箇比量。
 
又異熟識,此位若無,誰能執持諸根、壽、煖?無執持故,皆應壞滅,猶如死屍,便無壽等。
 
第四、在此位中,誰能執持諸根、壽、煖?前言三法互相持故,應言:此位壽、煖等法皆應壞滅,無執持識故,猶如死屍。
 
又此位中,應無壽等,無能執持識故,如死屍等。
 
既爾,後識必不還生,說不離身,彼何所屬?
 
第五、既爾,定中無異熟識,如死屍等,後出定識,必不還生。
 
經中說「識不離身」言,何所屬著?何所因也?
 
諸異熟識,捨此身已,離託餘身,無重生故。
 
若有阿賴耶,是真異熟故,一切時有。
 
汝無本識,於此位中,異熟識斷;異熟識斷已,離託餘生,無重生故。即《攝論》同。
 
量云:出滅定已,應是重生,許真異熟識斷已重生故,如餘重生身。
 
又異熟心斷已應不續,異熟攝故,如異熟色。六識異熟雖斷可生,自許說彼非真異熟;雖是他許真異熟法,然非此宗共所許故,無不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