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次第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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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次第門?
 
答:第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
 
第一解,謂由前前引發後後。七十八、《解深密》、《對法》十一、《攝論》等說,由布施等故,引生戒、忍等。廣如彼說,易故不言。
 
第二解,及由後後持淨前前。《對法論》說「謂戒能持施,乃至惠能持定。謂由具尸羅,施得清淨。所以者何?由行布施,攝益有情;由持戒故,不為惱害」,乃至「如伽他說:無有靜慮而不因惠」。廣如彼說。
 
又前前麤,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第三解。《對法論》說︰「於諸行中,施行最麤,戒細於施,故次建立;乃至一切行中,惠為最細,故最後立。」
 
此三解中,初一解《深密》、《瑜伽》、《攝論》同;餘二解,唯此論有,《對法》同之。四十九有三解,初二同此,謂治障、生起,生起即麤細故;第三異熟,如彼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