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定學有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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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定學有四義?
 
答:定學有四:
 
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
 
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
 
三、賢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
 
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
 
文中可解。
 
然此唯在第四靜慮,諸勝定者多是彼中,由地勝故,唯是無漏。
 
既言聲聞等不得,明非地前已得此四,及有漏故。
 
解此四定,《攝論》等唯有名,唯此及《佛地論》有解。
 
發智光明,通聞思修,如第三地除障所得。
 
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攝論》第八說有六差別︰
 
一、所緣別,以大乘法為所緣;
 
二、種種別,即四定別,且舉上首者;
 
三、對治別,謂總相緣智,即緣真如智,速遣阿賴耶中麤重障故;
 
四、堪能別,謂住靜慮樂,隨欲受生故;
 
五、引發別,能引發一切界無礙神通故;
 
六、作業別,謂能振動等,即十八變。又能引發十難行等,即自誓難行等。
 
彼雖有六,第二差別即四定體,故除第二,唯有所緣等五,如彼廣解。密語六度等、十惡業道並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