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既斷麤重,得無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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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既斷麤重,得無為不?
 
答:《大般若經》第三百六十卷說︰「善現問言︰『若無為法無差別者,佛何故說習氣相續,如來永無,二乘猶有?』
 
世尊答言︰『習氣相續實非煩惱。二乘身中不能引無義,菩薩身中能引無義,如來永無。』」即由此文顯斷習氣,不得無為。
 
不爾,無為應有差別。
 
亦顯所知障斷,不得無為。
 
若所知障斷,得無為,便顯三乘亦得無為,而有差別。
 
第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諸業果等,而今且說能起煩惱是根本故。
 
顯異生障攝法不盡,以是根本,不說業果等。
 
「等」者,等取惡趣非業及非異熟,及等餘增上果等法,及人天趣中分別所起業及果故,直言惡趣,攝不盡故。
 
能起之中但說煩惱,以所知障與之俱故,總名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