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第七識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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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第七識六證?
 
答:如是等教,諸部皆有,恐厭廣文,故不繁述。
 
指略說也。
 
理中有三︰初結前生後,次依標正釋,後總結。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
 
此結前顯教,生後隱教,諍理取之。
 
謂契經說:「不共無明,微細恒行,覆蔽真實。」若無此識,彼應非有。
 
此第七識六證。
 
頌云︰
 
不共六二緣,意名二定別,
 
無想許有染,有情我不成。
 
自下第二、正辨難中,有六義證。
 
此初證中,文有其二︰初引經證,後理徵釋。
 
如《緣起經》有四無明︰
 
一、現;
 
二、種;
 
三、相應;
 
四、不相應。
 
或有為二︰共、不共等。
 
此中難不共者,謂此微細常行,行相難知。覆無我理,蔽無漏智,名「覆蔽真實」。
 
真實有二︰
 
一、無我理;
 
二、無漏見。
 
「義」有二義︰
 
一謂境義,見分境故;
 
二謂義理,真如即理故。
 
然不共無明,大小乘經皆共依信。此上經文。
 
「若無此識,彼應非有」,是論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