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無此識,彼應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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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無此識,彼應無染?
 
答:又契經說,無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滅,若無此識,彼應無染。
 
自下第五、說無想無漏失經。亦有三文,此中一期無心之義,二說如後。
 
謂彼長時無六轉識,若無此意,我執便無。
 
下第二文,於中有四︰
 
一、總破諸部;
 
二、破一切有部;
 
三、破大眾部等;
 
四、破經部。
 
其文可解。「無六識」者,亦有二解︰
 
一、一生長時;
 
二、除初後,故言長時。
 
非於餘處有具縛者,一期生中都無我執。彼無我執,應如涅槃,便非聖賢同所訶厭。
 
以餘具縛者為例喻。
 
量云︰無想有情位應起我執,異生攝故,如餘異生趣位。又無想定都無我執心、心所者,應如涅槃,非是聖賢之所訶厭。
 
量云︰無想,聖人應不訶厭,無我執故,如涅槃等。
 
初後有故,無如是失。
 
第二、薩婆多等小乘救言︰初生之位,後命終時,皆有心起,有我執故,故無失也。
 
難云︰
 
中間長時無故,有過。
 
中間長時無我執故,有大失也。
 
如餘具縛有情,非長時無我執故。
 
除經部師,餘部救言︰
 
去來有故,無如是失。
 
長時雖不起,亦名有我執故,無失也。
 
彼非現、常,無故,有過。
 
汝去來世非現在有,無為常故,無故,有過,不成我執。
 
所得無故,能得亦無。
 
小乘救言︰去來二世雖現在無,有得現在,名成我執。
 
難云︰所得之世既無,能得之得非有,能得無故,不成我執。
 
次大眾部、一說等四部及化地等云:別有隨眠,是不相應行,此位成就,故名成我執。
 
不相應行,前已遮故。
 
上已破故。此正破大眾等部及破正量部等得類,即不失、增長,並在此中。
 
經部救言︰雖無彼現行,此位有種子在,名有我執。
 
藏識無故,熏習亦無,
 
何有種子?
 
若彼救言「我有色、心,皆得受熏,彼有色根,故有種子」者,
 
餘法受熏,已辨非理。
 
唯除藏識,餘法受熏。
 
上來已辨彼非理故。
 
故應別有染汙末那,於無想天恒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
 
第三、總結。
 
故有第七,於彼起我執,是異生故。出定已後,復沈生死,起諸煩惱,聖賢所訶。
 
若無第七,不應訶彼無過失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