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名不共無明?

文章索引

 
問:何名不共無明?
 
答:謂諸異生於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無明,覆真實義,障聖慧眼。
 
下釋有二︰初破小乘立有第七,後釋不共之義。
 
初中有二︰初釋經義,後正難之。此除聖者,聖者無漏道現行時,彼不有故,如下當知。
 
「一切分」,通三性心。「恒起」,釋經「恒行」之字。
 
「迷理不共無明」,迷無我理故。
 
「覆真實義」者,能覆真如,釋覆義;義,如前說。
 
「障聖惠眼」者,遮無漏智,釋蔽義。
 
如伽他說:
 
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
 
真義之心,無漏真智。《攝論》無著本第一說,此無明通三性心,恒與俱起,如次前說。
 
是故契經說:「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盲,惛醉纏心,曾無醒覺。」
 
「說異生類恒處長夜」,夜是闇故,無明恒有,說為長夜。若生死中無無明者,便中明故。
 
「無明所盲」者,謂此不共恒現行故,盲其惠眼。不爾,中途有無無明時,即非無明盲。
 
「惛昧醉亂恒自纏心,曾無醒覺」,惛即無覺,醉即無醒。若中途有無無明時,便有醒覺。以此經證無明恒行,遍三性位。不爾,恒行。
 
若異生位有暫不起此無明時,便違經義。
 
下正申難。
 
小乘等說︰經言恒者,謂多分說,實理亦有不起時故。今以違教為彼宗過。
 
俱異生位迷理無明有行不行,不應理故。
 
此違比量。
 
量云︰汝言異生起善、無記位,無無明時,無明應亦起,異生位故,如餘起時。
 
此依六識,皆不得成。應此間斷,彼恒染故。許有末那,便無此失。
 
若謂不共在六識身,亦不應理。
 
所以者何?
 
應許此無明間斷,從所依識故;彼六識恒染,從無明續故。經、頌俱言無明恒起,其六識身許通三性。若六識身有此無明,此便間斷,彼六識身便唯染俱,許與無明恒相應故。
 
《攝論》無性第一卷云︰「此於五識無容得有,非不染意識中有,亦非染意識中有。若謂意識由彼煩惱成染等,若復有說善心俱轉等,若有說染意俱有別善心等。」料簡大精。然彼不共與此下相違,至彼對會。許有末那,便無此失。
 
上破小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