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前說依,五、八依七,何故第六稱不共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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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前說依,五、八依七,何故第六稱不共依?
 
答:若染淨依及俱有依,七望五、八,俱是所依,然近順生,不共依者,即唯第六。
 
今言「不共」,意顯近而順生,以六種子必隨七故,餘五等不然,故此得名,無相濫失。此為一解。
 
或唯依意,故名意識。
 
謂眼等五亦依眼等五有色根。此第六識若等無間,若俱有依,唯依意根。依唯意故,得意識名。五通意、色,二所依故。
 
若爾,七、八二識亦唯依意。或第八識唯依於意,第七依心,應名心識,或名意識。
 
辨識得名,心、意非例。
 
謂識有六,相望辨名。第八名心,第七名意,非此所況,故例非成,不望彼故。若望心、意,六得名者,彼三各據一義勝故。心攝藏法,集起法勝;意思量境,恒計度勝;意識了境,從所依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