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第六識中捨受既亦不善業招,何故地獄無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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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第六識中捨受既亦不善業招,何故地獄無捨根?
 
答︰以苦重故,不善業輕,即有捨根,以少靜故。然不同總報,總報相續故,趣體故,報主故。若是苦者,違善趣故。
 
有義:通二。人、天中者,恒名為憂,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
 
下護法等第二師說。
 
文中有五︰
 
一、標宗;
 
二、引證;
 
三、立理;
 
四、會違;
 
五、總結。
 
人、天逼迫輕,非尤重故,在意唯憂受。鬼、畜處通。若唯苦處,地獄相似。五十七說,與地獄同,純受重故。若雜受處,容有喜、樂,況復無憂,雜受輕故。
 
奈落迦中,唯名為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其諸地獄,一向苦故,唯苦無憂,以迫尤重,為苦所逼;亦無分別,以憂,分別方得生故。
 
「捺落迦」者,此云苦器,受罪處也,那落迦者,受彼苦者,故二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