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無第七識,我執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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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無第七識,我執不有?
 
答:又契經說,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恒帶我執,若無此識,彼不應有。
 
自下第六、我執不有失。
 
於中有三:初、引經。
 
云「異生」者,不言有學等,以彼無漏善心無我執故。此據全分者故。
 
謂異生類三性心時,雖外起諸業,而內恒執我,
 
下第二文。
 
於中有三︰
 
一、顯自我執;
 
二、破他宗;
 
三、成己有漏。
 
初中又三︰
 
一、立宗;
 
二、引證;
 
三、釋教。
 
此即初也,其文易了。
 
何以知然?
 
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
 
「亡」,由無也;「相」,謂相狀。
 
雜染相狀通三性也。由我執故,起施等善法,由有第七內執我故,外行施等分別相生。若有漏三性俱心無我執者,如無漏心,便能亡相,應成無漏故。
 
《攝論》云:「謂我能行施等。」今有二解:
 
一云、我者,即是第七內緣行相,非必外緣。
 
二云、此我外緣,行相麤猛,非第七起;由第七故,第六起。此舉由七生,增明為論,非實顯之。彼是第六識中我執,體有間斷,遍三性心,間雜生故。此解為勝,是根本故,第七不緣外境生故。
 
為證此義,
 
故《瑜伽》說:「染汙末那為識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解脫。」
 
《瑜伽》五十一、《顯揚》十七等,同云「染汙末那為依止」等。
 
由第七故,餘諸識中,相縛不脫。此中通言六識相縛,《瑜伽》等說第六相縛。彼據親生識語,此約實由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