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果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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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果能變」?
 
答: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即前二因所生現果,謂有緣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非因所生皆名為果。不爾,「種子」應名果變,「自相」生故。此「果能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
 
此言「變」者,與前不同,是有緣變,變現為義。
 
識中「種子」,果之所變,識所緣故。
 
由前等流能變力故,八識三性因緣果生;由前異熟能變力故,除第七識,餘之七識無記果生。
 
舉因顯果,無記之法,體性羸劣,要等流、異熟二因所生,名「果能變」,餘則不爾。
 
「種種相」者,顯相應等見、「相分」法,五蘊非一,言種種也。
 
若「種子」,唯轉變名變;若「第八識」,唯變現名變;若能熏七識,得二變名。
 
此前所說,並在因位有漏之心。若在因位,「無漏」之種,唯第六、七;種及現行,唯有等流「因果」能變。
 
若佛果位,八識現行,唯有等流果能變攝,以在果位不「熏習」故;其諸「種子」,名「因能變」,生自類種及現行故。三界具幾?如理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