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定有菩薩「本性住姓」本有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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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定有菩薩「本性住姓」本有種子?
 
答:又諸有情,既說「本有」五種性別,故應定有法爾「種子」,不由熏生。
 
此第二、引經論通證。
 
即是十卷《入楞伽》第二卷、《無上依經》上卷、《善勇猛般若》第一卷、《大般若經》第五百九十三卷,說前種姓,《大莊嚴論》第一卷末〈種姓品〉及此《瑜伽》第二十一〈聲聞地〉,皆說有五種姓別,故應定有法爾「無漏」「種子」,不由熏生。
 
又《瑜伽》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
 
第二、偏引「無漏」「本有」。即《瑜伽論》五十七卷「二十二根」中,地獄成就三「無漏」根,「種子」非現。
 
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性。」
 
此《地持》、《善戒經》、〈菩薩地〉並是。第一〈種姓品〉云「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姓」」,即是菩薩「本性住姓」
 
彼有「六處」言,取唯第六處,「阿賴耶」中,有此種故。
 
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熏生;
 
即結「無漏」。由此三文,證「無漏」種法爾「本有」,不新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