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以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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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以知者?
 
答曰:如因明云:有法言自性,法是差別,如五蘊中思數,體是自性,有漏、「無漏」、我、無我是差別。
 
數論師立「我是思」,即以我為自性,以是有法故;思為差別,以是法故。是我、非我之共相亦有自性,思之「自相」亦有差別。
 
今此中言,不同於彼。諸法「自相」非名等詮,唯現量證,名唯詮共相。今言「詮自性」者,即是共相之自性。自性者,體義。差別者,體上差別義。即「自相」、共相皆有體性及差別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