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能所不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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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能所不異難?
 
答:非能相體定異所相,勿堅相等異地等故。
 
第二、能所不異難。
 
表火之相,能所別,例生等相,能所殊。地等、堅等,能所一,例生等相無別體。地堅為相,乃至風動為相,雖有「之」言,及能所義,然非體別,生等應然。然就極成,便無實大士,以眾同分,大乘、經部皆不許故。若就他義,大士亦成。薩婆多等,今依自宗,引大士相有體為例,若依共許,彼例不成,故《俱舍》中,返以為難,云「非大士相異於大士」等。此中比量,返覆可知,然為他因,作不定過。此中遮定第六轉言,有別自性,非遮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