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故不立頌為不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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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不立頌為不相應?
 
答曰:以離名、句、文,無別用故。詮法體義,名、句以周,為二所依,文用已足,故頌不立。進不及名等,退不如文故。此雖有多字,未了有名,如《悉曇章》等。有多字名,未了有句。如《雜心》云,眼、耳及與鼻等,雖有名字,無句,顯義未圓故。若《般若燈》,集法滿足,即說為句。今是名攝,故不別說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