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彼救言:但熏增長,名曰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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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彼救言:但熏增長,名曰因緣。
 
答曰: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
 
第五、重破伏難。初之二句牒彼計非,次三句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汝言諸法,各但一種,若「異熟果」因,但是一種生,善惡業現行熏果種增時,善惡業與果應為因緣故。又汝若言善惡業體是一種生,「異熟果」體是一種生,各一種者,而「異熟果」現不自熏,但善惡業現行熏,令果種增長,其種「本有」,業於果種,能令增長,應名因緣,如自業種,但令增長,為因緣故。
 
或復業種增名言種,應是因緣,既非因緣,故非增長名曰因緣。
 
果種如業種,亦增長故,故非唯「本有」,亦有新熏。
 
若爾,設俱新熏,豈俱新起,俱名因緣?並新生故。
 
此難不齊,如無記心熏無記種。復善惡業自熏自種,親辨體故,故是因緣。但緣資彼無記「種子」,故非因緣。
 
汝之「種子」俱不辨體,但資增長,不辨體齊,故應俱是因緣攝也。
 
然觀本意,後解是本。今難本意,由是義顯,應諸現行望「本有」種,不名因緣,熏增長故。此「本有」種唯以自類為其因緣。
 
既爾,此因應不生現,有新起種生故。此義應思。然以生種類同於新,亦因緣攝,不同唯「本有」,故彼非因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