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佛,XX法師:
出家多業身受苦,於此世俗諦觀諸法無常而能生悲心。
一、閱讀論疏要比對上下文義,上文言「憂非異熟」者,乃婆沙師義,亦即有部義,非菩薩義。然 世親菩薩後又頌曰:「憂定有異熟;前八、後三,無;意、餘受、信等,一一皆通二。」菩薩釋曰:「如前所諍『憂根』,當知定有異熟。依『唯』、『越』義,頌說『定』聲,謂顯憂根唯有異熟。兼具二義,故越次說。具二義者:憂非無記,強思起故;亦非無漏,唯散地故。由此越次,先說『憂根定有異熟』。」
另根據唐.普光述《俱舍論記》卷 3〈2 分別根品〉(大正 41,65b17-23):「『論曰至定有異熟』者,釋第一句。如次前文所諍憂根,定有異熟。一、依唯義,二、依越義,頌說『定』聲。『唯』即唯有異熟。『越』即復具二義:一、憂非無記,強思起故,是善、不善,以無記法劣思起故;二、亦非無漏,唯散地故。由此二義,於二十二根中,越次先說『憂根定有異熟』。」
二、日本藏經多有各種樹狀圖,可參閱先前介紹之部分。
三、色境亦相分義,故《唯識開蒙》所言無情成佛義,乃在於後說之相分成佛義,諸多人只讀前文而不讀後文,故生錯解。另外,色若實有,如何能變現山河大地諸相?
四、量依意識比量而有,若依意識比量而有真實極微可得,那麼,此極微即不離意識比量。
五、《高僧傳》有什公與佛馱跋陀羅三藏法師對談極微義,或許能令法師有入處:
羅什與賢數番往復,什問法云:「何空?」
答曰:「眾微成色,色自無性,故惟色常空。」
又問:「既以極微破色空,微復去:何破一微?」
答曰:「群師或折一微,我意謂不爾。」
又問:「微是常耶?」
答曰:「以一微,故眾微空;以眾微,故一微空。」
時寶云譯出此語,不解其意,道俗咸謂賢之所計微塵是常。
餘日,長安學僧復請更釋。
賢曰:「夫法不自生緣會,故生緣一微,故有眾微。微自無性,則為空矣。寧可言不破一微,常而不空乎?」此是問答之大意也。」
六、法師引《俱舍》言:「如俱舍說:以一剎那、一極微觀身,名“身念住”滿。余三念住同此。」然《俱舍》並無此句。《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3,應當是:「傳說在定以極微剎那各別觀身,名身念住滿,餘三滿相如應當知。何等名為四念住體?此四念住體各有三,自性、相雜、所緣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為體,此慧有三種,謂聞等所成,即此亦名三種念住。相雜念住以慧所餘俱有為體。所緣念住以慧所緣諸法為體。寧知自性是慧非餘?經說:於身住循身觀名身念住。餘三亦然。」
另外,根據《俱舍論記》卷23〈分別賢聖品〉(大正41,343a27-b7):「傳說在定至如應當知者,顯觀成相。毘婆沙師傳說:在定,以一極微、以一剎那各別觀身,名『身念住滿』。問:無表非極微,如何說『成滿』?解云:此文且據礙色成滿。或可,此文亦通無表,雖無極微,有剎那故。餘受、心、法,三種滿相如應當知,皆非色故無有極微,以剎那觀;雖無為法無有剎那,且據有為,從多分說。又解:若有為以剎那無常別觀,若無為以空非我別觀,故言『如應當知』。」以一極微作為「身念住滿」者,乃毘婆沙師義。
綜觀上下文,即知,無「以一剎那、一極微觀身,名“身念住”滿。余三念住同此。」此句。
七、四念處者,即以慧心所為體,如《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3言:「 何等名為四念住體?此四念住體各有三,自性、相雜、所緣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為體。此慧有三種,謂聞等所成;即此亦名『三種念住』相雜念住,以慧所餘俱有為體。」若按《俱舍論記》引《正理》,則云:「何緣故說三種念住?為愚行相、資糧、所緣三種有情,故說三種。」故《成唯識論》言慧心所者,乃「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於非觀境、愚昧心中無簡擇故,非遍行攝。」此中言「所觀境」即知與修止觀通。
八、實觀、長谷、秋篠善珠師等義,可再參閱《大日本佛教全書》、《日本大藏經》、《大正藏》。另外,日本法相宗如 德一菩薩亦以藥師佛作為本尊。
九、弘一師《藥師經析疑》凡例言:「科依義疑(錄者案——扶桑體具實觀述:《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義疏》三卷,收入日本《大正藏》中)。」此中為謬,日僧 實觀所述《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義疏》三卷,當為《日本大藏經》〈方等部章疏三〉所收錄,而非收入日本《大正藏》。
十、其他諸如精通法相唯識與因明義之 秋篠善珠師《本願藥師經抄》二卷,亦收錄於《日本大藏經》〈方等部章疏三〉。
十一、種子者,即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亦即為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之功能。華嚴所談世界種諸世界,亦即一切無量有情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故又能從六種種子義能延伸出各種世俗諦之一切法。
阿彌陀佛,慶X法師:
以下為略回法師疑。
一、喜等非異熟者,按《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問答:
「問:幾非異熟?
答:十二,九少分。
問:幾是異熟生?
答:亦一切,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
按基師《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解此問答:
「非異熟中,『十二全』,謂信等五、三無漏及憂、喜、樂、苦,此間斷等故。
「九少分」者,七色及意、捨,九少分也,如前所餘者是。命根一向是異熟。」
此中談憂、喜等義說「此間斷等故。」,異熟者,按《成唯識論述記》解:「言『異熟』者,或異時而熟,或變易而熟,或異類而熟,或異熟因所招,名異熟果。」
再按基師《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解前「幾種子異熟?一切是」者,說:「法師謂在異熟識中,持故一切名異熟。又解:今據相續者名異熟,即一切種子皆相續故,皆名異熟。此文約不如初,以與下地獄無男、女種子等,非相續故。如《成唯識》第二解。」即知大乘異熟者,乃有相續義,故稱異熟,憂、喜等根未能相續,則非異熟。故前說「憂、喜、樂、苦,此間斷等故。」
苦樂憂喜捨等,實際上不離五蘊之受蘊,如二十四不相應行「許」蘊所攝,故《成唯識論》言:「不相應行,亦非實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此定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如色心等,許蘊攝故。或心心所、及色、無為、所不攝故。如畢竟無,定非實有。或餘實法所不攝故。如餘假法,非實有體。」如基師立量云:「量此不相應定非異於色、『心』、『心所』有實體用,許蘊攝故,如色、心等。」
故修止觀等境界,有諸現行伏除諸苦樂等境,再配以慧心所觀之,則知阿含所言識車義。另《成唯識論》說「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成唯識論述記》解此說:「此業可通『有漏』、『無漏』,今唯依『無明』觸所生受,故此唯是愛,依染分說,如『緣起』中受緣愛故,有漏受能為愛之緣故。」即知異生凡夫有受即有愛故,未能伏斷愛著處。
勝義真樂者,即無苦、樂、非苦非樂三受,有受、受體、所受者,則有諸愛,有諸愛則非真勝義樂,故知世俗執取一切身份、血緣、國籍、土地、語言等,即是染汙法,於此而更增盛諸愛無能出離。
二、大論觀諸極微乃為了斷身見,而非執取極微為實有,若執極微為實有,又如何斷除身見?觀極微非實,即知此色身等為粗色而更非實。
大論又言:「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實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相者,說無相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亦為計執常見,非佛正義。
大論又言:「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此中所言極微非由體有,乃由分析而成,所言無生無滅者,彌勒又說:「問:何故說極微無生無滅耶?答:由諸聚色最初生時,全分而生,最後滅時,不至極微位,中間盡滅,猶如水滴。」即知由慧分析而成此。分析至最微細色法,故說為色邊際。如《雜集論述記》言:「《唯識》亦言:「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現,不名為色,故說極微是色邊際。」《瑜伽》第三又云:「色聚有方分,極微亦爾,色聚有分,非極微,極微即是分故,更無餘極微故。」
三、《日本大藏經》等版,台灣CBETA應該無法獲得其授權。畢竟日本佛教出版社有出版相關數位版提供請購,日本非常重視著作權法,此點先前說明過。
四、《大乘五蘊論》、《大乘廣五蘊論》等註解,日本諸師註解頗多,都能參酌。
五、明惠上人高辨與道元、法然、及榮西師幾乎為同時代者。彼與凝然大德同為復興華嚴宗之師。
六、龍樹菩薩《中論》頌文24.17:作、作者、作法,翻譯成為動作者、工具與行動並不是很妥當,作即動詞、作者即能作者、作法即所作之法,並非是指工具,這一點,應該還要更細心些。另外,該頌文本為《大正藏》本,故後「萬物之生滅」為「萬」字。與《龍藏》同用「萬」字,而非「万」字。
根據《梵漢辭典》,作法為:karaṇa。
或者作karman 事, 事業, 作, 作業, 作法, 功報, 因業, 大業, 宿業,工業, 所作, 所作業,所造業,業,業力, 業因, 業性, 業用, 業行,業障, 營務, 生業, 用, 相, 罪業, 羯磨, 行, 行業, 造, 造作。
即知作法與業用等通,而非「工具」義。然觀其翻譯將作者與工具並列,那更是非為正義了。
《中論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