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此二智其體如何?
答:其體即是別境中慧,然隨義異,立二名也。
燈第三云:汝執言說得自相者,如似身根得火自相,即覺燒熱,火以燒熱為自相故。(是成後說之證。)
問:初說云何?
答:疏:第九云:聞隨順通達真如、契經等法,故云持。(持者,聞持。)
聞教已,如理作意,故云任(任者,任持)。
依三摩地發修慧觀、如實觀,故云鏡(鏡者,明照義)。
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起影像,觀此影像不異定心,故云明。
由如是乃至捨離二種能所取故,證無所得,正入見道,捨一切麤重,得清淨轉依,故云依(云云)。(後二說具如燈之。)。
意云:識言所表,凡有五類:
一、八識心王自體分。
二、六位心所自體分。
三、心王、心所所變相、見二分。
四、前三分位不相應法。
五、於前四法觀遍計所執,以空為門,所顯空理也。
初四俗事是依他也,後一真理是圓成也,即顯所存二性有也。
問:第八識有幾名?
答:燈頌云:
無沒(無相論云:一切法種無所隱沒故)。
本(一切之法根本故)。
宅(無相論云:種子之宅舍致)。
藏(執藏故)。
種(一切法種子故)。
無垢(梵云阿末羅識)。
持(執持,梵云阿陀那)。
緣(中邊云:是餘識生緣故)。
顯。(無相論云:五根四大等,皆於此顯故)。
現。(楞伽云:諸法皆於本識上現故)。
轉。(無相論云:與諸法為依而起故)。
心(集起義故)。
依(所知依故)。
異(異熟義故)。
識(無相論云:分別事識也)。
根(大衆部立為根本識)。
生(化地部名窮生死蘊)。
有(上座部及分別說部,立為有分識),都有十八名。
又加增一之四阿賴耶,可為十九。
若古人云名十七,如燈說之。
問:此隨境立名,是盡理義歟?
答:是一相義,有相濫故。
故論云:此後隨境,立六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但可隨根,無相濫失(云云)。
問:約相分有假實,假相分能緣同種生故,可云識所變;其四顯色等實相分別有種子生,何云自體分之所變?
答:色法雖自種子生,若心種子不生,現行之時,不能色獨生;若心種子生,現行時,心種所引色種生現,故云識所變也。
問:何故爾?
答:心有緣慮分別故自生,亦令引他生。色法不爾,何有此能乎?故疏云:由分別心相境生故,非境分別,心方得生(云云)。
問:若言心引色令生,色即不爾者,何說所緣?有對云:心起,如羸病人依杖立心,必依境起(云云)。(有對有三:一、境界有對,謂心、心所、五根也;二、所緣有對,謂心、心所也;三、障礙有對,謂五塵境也)。
答:凡次第有二:
一、法相生起次第;
二、唯識轉變次第也。
依境心起者,是法相生起之次第也。依心有境者,是唯識轉變之次第也。故不相違也。
因論問:十八界,幾識之所緣耶?。
答:樞要下頌云:因見各隨應,五三六有二,六一一不定,自在等分別(云云)。
問:此文意何?
答:因者,簡自在位也。見者,簡自證分等也。各者,顯別別義也。隨應者,顯能緣識,非決定義也。
五三者,五塵有三能緣,謂五識隨一、第六、第八也。
第八意根界攝六有二者,六根中初五根各有二能緣,謂第六、第八也。
第六意根,若第八名意根時,第六、第七二識之所緣也。
(若第七名意根之時,第六之所緣也。此頌不說)。
六一者,六識界有一能緣,謂第六識也。
一不定者,法塵界中,攝五種色。(極略色、極迴色、受所引色、定所生遍計所起之色)。
此中威德定所變色,是第八、第六五識之所緣。若假想定所變色,但第六之所緣也。此中菩薩、二乘、異生所引各別也。
問:增損二執,於三性起,如何?
答:凡有四類不同:
一、深密經、唯識論云:遍計之上,起增益執;依、圓之上,起損減執(云云)。
二、中邊、對法論云:三性之上,各起增、損二執(云云)。
三、攝論云:遍計之上,起增益執;圓成之上,起損減執;依他之上,不起二執(云云)。
四、瑜伽云:遍計、圓成上,不起增、損二執,唯於依他起二執也(云云)。
問:此二執同時起,前後起?
答:如斷、常二見不并,空、有二執亦不并也(如燈之)。
章云: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亦無空、有(云云)。
章云: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云云)。
問:此文意何?
答:是亦遣執之詞也。意云:為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是亦法執,故亦可遮破(為言)。
善珠云:如成唯識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此其意也(云云)。
信叡云:執心所取,真實唯識,應非實識,執心所取故,猶如心外境(云云)(量心可悉之)。
問:此文意何?
答:是明修遣虛存實觀之位地分齊也。意云:此最初觀,地前位中思量,地上位中修行,於究竟位證之。地前位中,雖加行位,亦有修慧,以時短故,不說有修。見道位中,雖有所證,而未圓滿,故不說之。
又云:資糧位唯有思量,無修、證加行位,唯有修、見修二道,唯有修、證佛位唯有證(為言)。
因論問:就疏所緣緣名外,云何名疏所緣緣?。
答:先所緣緣者,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是名所緣緣。即有法者,簡遍計之詞也,顯緣義也。
是帶己相者,帶者,狹帶也,己相者,境相也,顯所緣義也。心者,心王也,相應者,心所也,所慮者,緣慮義,又顯所緣義也,所託者,依託義,又顯緣義也。
此所緣緣中有其二種:
一、親所緣緣,謂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也。
二、疏所緣緣,謂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也。
問:引此文意何?
答:是亦第二為證,捨濫留純所引也。此經西方有梵本,未翻譯。唯識論第七引此經文,章主依此引為證。(泰法師佛地疏云:法師持梵本來,若翻,可得五六卷許,然未翻也云云。義濱云:密嚴經是同本也。云云)。
問:此疏文意何?
答:義演云:疏中解上二句有二解:
一云、心意識所緣,此所緣者,即是第八識上見、相分。皆非離自性者,即是八識自體分。意說所緣見、相分,皆不離識自體分之自性也。故疏文云即緣識之體者,意云緣識即是見分也,體者即自體分,故見分是識體上用,即是自體分緣見分,此見分不離自體分也。言或事性者,事之言境事,即是相分,此相分不離識自體性,故言性也。
二云、其真如理體,即是義之所依本事,本事即是體事也,義者即是餘有為法也,真如名真實心也(云云)。(此記文雖不違旨,然甚煩,宜悉之)。今謂即緣識之體者,是總句也。次二句或言,是別句也。謂或事性等者,有為境事,是相分也。或理體等者,無為理體,是有為法事義之本體也。有為相分,是識上用也。無為理體,是識之實性也。俱是心意識之所緣也。心意識緣此二種,即是還緣自體也(為言)。
問:譬喻論師何故可計心、心法是虛空顯現之所依故,非是心、心法耶?
答:譬喻論師,計虛空是無體無實,立虛空無為,故名無空。論師今可執心心法是無體無實,虛空顯現所依故,亦無體無實,非心心法故。為遮此執,說唯心(為言)。
問:何故世間必說我、法耶?
答:疏云:由無始來,橫計我、法,分別心故,熏習本識,後後遂有相見分生。愚夫不了,此唯內識,依之妄計,有實我、法。我、法實無,隨彼妄情,所執之相,名為我、法。故知世間,所執我、法,是假非實。故經頌云: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云云)。
問:文中云後後遂有相見分生之意,何?
答:演祕云:問:相、見二分發于無始,云何後後方遂有耶?
答:約更增說,如法華言,來入此宅(云云)。邑法師答云:雖實未熏,前前已有,猶如說蘊,從取而生,約義說故(云云)。
問:何故聖教,必說我、法耶?
答:疏云:聖者依此,內識所變,若相若見,為起言論,斷染取淨,引生真見,假為立名,說為我、法。法體實非若我若法,故知聖教所說我、法,亦假說也。
是故經言:為對遣愚夫,所執實我、法,故於識所變,假說我、法名(云云)。
義濱云:為欲斷染取淨,所以須說我、法。
故聖教云: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
又下論云: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云云)。
問:安慧、難陀義如何?
答:疏云:若安慧解二種我、法,皆是別無,依於總無見相二分,施設假說,性非有故,自證離言,非我、法故,唯佛所證(云云)。樞要云:難陀師云:依相分上,起所執我、法,隨能計妄情,說為世間我、法,即依所變依他上,立為聖教我、法(云云)。意云:安慧云:相見分是遍計所執,故難陀只立相、見二分,故各致此說也(煩故不妄記之)。
問:若爾,真如非識所變,故應非唯識。。
答:疏云:不離識故,真如名唯識,非識所變故,不說為我、法。若說為真如,亦心所變故(云云)。
問:與四種出體中,第四攝相歸性門,有何差別?
答:以有為相歸無為性為諸法體,是攝相歸性門,非攝事相歸於事性。今此重者,通約二義以為唯識,故有差別。(信叡文也)。
問:攝相歸性門之中,攝有漏種歸於本識,名無記性,亦攝其門故。亦通二義,何有差別耶?
答:上答有此難,今可謂彼門是性相相對,辨諸法之體門也。此重是本末相對,辨唯識之門也。彼門是狹,此重是廣,故有差別也。(廣狹者,彼門有漏攝相歸性之中,有漏種子是第八相分,攝其相分歸於本識,名無記,故云狹也。此重有漏攝末歸本之中,攝相、見二分歸識體,名唯識,故云廣也)。
問:其論主,正義何?
答:論有二釋,即第一釋云: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說似彼現,非彼即心(云云)。疏云:以諸心所依心方起,依心勢力生故,說心似彼貪信等現,非說彼心所體即謂是心,遂言無別染善法等。除此心所似貪等法無別心外,實染善法,非謂所似貪等亦無(云云)。
問:先其疏主自釋,如何?
答:疏云:此總中言染淨諸法,以心為本。若有漏、無漏,常、無常,有為、無為,染淨之法,皆以本識為本。故云心染情染,心淨情淨。此言有為等法總句,無為法等別句。有漏現行依心生,種子依心住,心受無漏現行,熏持彼無漏種故(云云)。(第一、釋也)。
問:此釋意何?
答:義演云:以心為本者,若望有為,是總標句;因心而生等者,是別句也。若望無為,唯別非總,更無別義。故唯應言,無為之法,以心為本,更不可言,因心而生等(云云)。
次有漏現行,依心生等者,有漏法現行,依種子心生,有漏法種子,依現行心住(為言)。
次心受無漏現行熏等者,有漏種子心受無漏現行心之熏,有漏現行心持無漏種子之心故(為言)。
重意云:有漏現行依心生者,釋因心而生之句也。種子依心住者,釋依心住故之句也。心受無漏現行熏者,釋心受彼熏之句也。持彼無漏種故者,釋持彼種故之句也。(其意如上云云)。
疏云:又解:初句如前。因心而生者,謂有為現行法,皆因種子心而生。依心住者,謂有為現行法,皆依現行識法而住。心受彼熏者,謂本識現行受染淨。有為現行之熏,釋上依住。持彼有為之種子故,釋上因心而生,隨心染淨。有情染淨,即以所生能依之法,和合假者為有情故。或心體是有情,心染故情染,心淨故情淨(云云)。(第二釋)。
問:其心者,其體如何?
答:清素云:真如為心,心體怪實,不可壞也(云云)。今謂不爾,違下第三門云:明體不染真實法性,名自性清淨心之義故。又同勝鬘經云:唯立滅諦,究竟真實,不可壞故之文。故自性清淨心與滅諦應無別故,可謂真如之真實心也。心之性故名心,即質多心也。
信叡云:此文通證,不取染淨依他起性。此文唯說真如性離諸染污,諸法中實心之本體(云云)。故知唯真如自體殊勝,應求作證,染淨依他義不爾故也。
問:此二釋意如何?
答:初釋意云:煖、頂二位,起尋思智,除遣所取實有之執。中忍之位,起如實智,除遣能取實有之執。能治二智,俱是依他。所遣二取,俱是所執。故云依依他覺,遣所執覺。入見道位,起正後智,除遣加行迷亂觀心。故云依、圓成覺,遣依他覺。即所取、能取之覺,名所執覺。加行觀心,名依他覺。故云所遣二覺,如名所詮,即二性覺也。要見真如等者,釋成依、圓成覺,遣依他覺之義也。後釋意云:以喻顯義也。謂以加行智,遣所取、能取所執之覺。如說唯識,遣所取實有之執。以見道智,遣加行智迷亂之覺。如無境智,遣能取實有之執。其加行智,有相縛故,有所得故。如所執覺,名所執覺。故云二覺俱所執覺也。不爾,依他等者,釋成不遣依他之義也。意云:若不云不遣依他者,即有二失:一云二性無別失。若如遍計,亦遣依他。遣義同故,便同所執。二云後智無用失。若遣依他,所緣無故。後得智品,有何緣用?俗緣義邊,名後智故。(為言)此二失,兼破清辨也。計依他起,其體空故也。
問章云:喻觀依他遣所執覺,喻見圓成遣依他覺(云云)。抄初釋云:依依他覺遣所執覺,依圓成覺遣依他覺(云云)。攝論云:依止唯識顯現依他覺,捨於六義遍計執覺,依止圓成實覺,遣依他起迷亂之覺(云云)。此三文其義甚均,而何云抄初釋是傍義耶?
答:此三文,其義是同,不可取捨。但抄初釋中云所遣二覺,如名所詮,即二性覺,是傍義也。依文得名,忘其體故。章次云此意即顯所遣二覺,皆依他起者,依攝論文,細成其義,云此意即顯等出二覺體故,是慈恩本意正釋也(為言)。抄二釋皆有有義,言是表傍義之詞也。真實正義,在唯識章之中也(為言)。
問:章云斷此染故等,云何名斷?
答:珠云:煖等位中,伏名為斷(云云)。
叡云:入見道位,斷名為斷(云云)。
今謂兩師各說一義,并用兩義,能契文相也。
意云:珠記云:伏名斷,偏說依他覺所遣之義。
叡記云:斷名斷,偏說圓成覺所遣之義。故知并用,其理勝也(為言)。
言不復當情者,易知之。
章云:攝大乘云:入所知相者,謂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者。此文唯舉。無漏種子,在彼位增,名為聞熏,稱非藏識,非諸能觀,皆唯無漏(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
答:是會違文也。若言唯識觀通有漏者,其有漏多聞熏習種子,何不攝阿賴耶識乎?而既云多聞熏習種子非阿賴耶識所攝,明知唯識觀不通有漏矣。今即會之。會意云:彼攝論文,唯舉。法爾無漏種子,在地前位,被聞等熏,功能增長,假名聞熏,稱非藏識,非謂能觀,皆唯無漏(為言)。
問:云何云多聞熏習?
答:菩薩資糧、加行位中,遇佛等緣,聞淨法界等流正法,熏習有漏種子,令生現行,以其現行有漏智,及所熏有漏種子,為增上緣,令法爾無漏本有種子,亦得增長,展轉增勝,即以所增無漏種子,後時正生出世之心,故有漏、無漏種子,俱名聞熏習也。
問:何以知無漏種子亦由聞熏習?
答:論云: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云云)。疏云:種解脫分善根已去,聞正法時,由現行有漏及自因緣所熏有漏種為增上緣,令其本有、無漏種子亦得增長,展轉增勝。即以所增無漏勝種,後時正生出世之心,亦說無漏所增長種名聞熏習。對法第四云:決擇分善根亦是有漏,亦名無漏,據各別故。
問:云何云淨法界等流正法?
答:謂佛以真如為所緣,緣即從真如流出大定智悲,即是如來報身,從此報身流出化身,從化身流出十二分教,是名妝法界等流正法也。(等者,平等也)。
問:何故章家如是取捨耶?
答:意為成聞等三慧,在資糧位名聽聞思惟,在加行位名尋思實智,致此劬勞也。即資糧位中有聞思二慧為能觀體,加行位中有修慧為能觀體(為言)。言能深信解者,資糧位中雖有伏除之義少分,故不說,但依聞思信解初增,故云深信解也。言引發真見者,加行位中起尋思觀,初伏所取起如實智,次伏能取引發見道初無漏智(云云)。
問:疏中引此燈喻畢,問云:若爾,且如一人心上,木、石更互相隔,以是障礙有對法故。何故眾多各變山河及大地等,不相障礙,同在一處(云云)?此難意如何?
答:一人第八所變,有木石等,而木是非石,石是非木,障礙有對色故,不相融通,何故眾多人類,各各所變山河大地等,不相障礙,同在一處(為言)。
問:此難何通?:
答:疏答云:由業相似不相似故,亦由自心礙不礙故。五十四說:諸有對法,同處一處,而非無對者,由隨順轉,相順生故。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增上所感一切色者,一切色根共受用故。(乃至)廣說。彼雖說四塵等與此相似,如山河等業,眾人并相似,及心於上共用無礙,故不相障。一心上木所所感業各別,及心受用自有礙故,遂令相隔。(云云)。意云:眾多所作受用山河等之業,是相似故,所變山河等,不相障隔。一人所作用木石等之業,用木之業,非可用石,用石之業,非可用木,業不相似故,所變木石等,互相隅隔。又一人用木之心,與用石之心,自有障礙,故不融通。多人用山河等之心,相似不異,故不障隔。(為言)。(五十四說等者,引同處不相離色,顯共相境也。同處不相離色者,一聚團上,色香味觸,及能造大四,涉入不礙,共在一處也。具如彼文)。
問:楞伽經亦說二種,如來藏與勝鬘經同歟?異歟?
答:名同義異。故彼經曰:阿梨耶識名空如來藏,具足熏習無漏法故,名不空如來藏(云云)。意曰:有漏第八識名空如來藏,法爾無漏種子名不空如來藏(為言)。義准上可察之。
問:約佛性有幾?
答:有三種。
一、理佛性(真如也)。
二、行佛性(有漏、無漏萬行,通種子、現行)。
三、隱密佛性(煩惱、陰、界、入等也。具如惠日論也)。
意曰:在纒真如,是佛果涅槃四德之因,故名理佛性。
六度等萬行成佛果,菩提四智之因,故名行佛性。
貪、嗔等是所斷法,生能斷智,如糞為火因,故名隱密佛性。
《中論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