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量論》共分六品(章),各品皆分兩部分:先「立自宗」,闡述著者的主張;後「破異執」,批駁其他派別的主張。「立自宗」部分所闡述的內容,是研究陳那因明學說的主要依據,其中有不少可以補充漢譯佛典之缺略。「破異執」部分,保存了豐富的關於《論軌》(佛教古因明的代表作)、正理派、勝論、數論、觀行派(彌曼差)的資料,對於研究印度哲學史和邏輯史,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第一品為現量品。「量」,指知識來源,認識形式以及判定知識真偽的標準等。現量即感覺。這一品前半部分闡述了陳那關於認識論的主張。首先概括說明:量只有兩種──現量與比量,因為認識的對象只有兩種──自相與共相。現量以自相為對象,比量以共相為對象。接着指出:正理派以及其他派別所主張的聖教量和譬喻量,「皆假名量,非真實量」。然後具體說明:真(正確的)現量必須「離名種等結合之分別」,即完全排除概念的作用。真現量共分四種:根現量、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似(錯誤的)現量有七種,前六種加入了概念的識別作用,第七種雖未加入概念,「然非有體」,即不是實在的感覺。最後解釋「量果」,依次列出三種說法。在這裡,陳那依據所量、能量、量果三種劃分,論證存在着相分、見分、自證分的「三分」說。這是陳那對佛教認識論的重要發展,在哲學史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這一品的後半部分批駁了《論軌》、正理派、勝論、數論、觀行派關於現量的主張。這裡集中了認識論方面的印度哲學史料。
第二品為自義(為自)比量品。比量即推理。前半部分「立自宗」,解說因明論式(三支作法)中的前二支:宗與因。首先概括說明:比量分自義比量與他義比量兩種;然後具體說明:依據具足「三相」的因(理由、根據),考察所要推定的道理,就是自義比量。「三相」即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三個方面。如果這三個方面都具備,因就是正因;如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方面,便是似因。因屬於「能比支」。「所比支」是宗,即論題。宗的有法(主詞)與法(賓詞),需要為辯論中的立論者和論敵雙方共同認許(極成),因而它們都不是立論者所要成立的東西(非所立)。「以法簡別之有法」,即以論題的賓詞所說明和限制的主詞,才是「所立」。最後,明確指出宗與因、所比與能比之間的邏輯關係。這裡的內容,對於理解因明推理的本質以及陳那在印度邏輯史上的貢獻,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品為他義(為他)比量品。首先概括說明:在自義比量的基礎上,為使他人能夠理解立論者所推知的道理,而說出具足三相的因,叫作他義比量,即把在思維中所進行的推理,用語言表達出來。然後進一步辨析所立與能立,即宗與因。所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立敵不極成,隨自所樂,不違背現量、比量、自教以及世間共許的道理。如果不具備其中的任一條件,就是似宗。接着指出:《論軌》和正理派關於所立的主張,都是錯誤的、不完全的,需要加以破除。在解說能立時,陳那詳細闡述了「九句因」。這是他對因明推論的重要貢獻,大大促進了印度古代邏輯學向演繹推理的方向發展。
第四品為觀喻似喻品,集中說明三支作法的第三支──喻。首先指出,因支在形式上僅能表現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其餘二相需要以喻的形式表示。同法喻顯示同品定有性,異法喻顯示異品遍無性。因此,喻在本質上屬於因的一部分。正理派主張宗、因、喻之外,還需要合、結二支。這是多餘的,應予廢除。陳那把五支作法改造成為三支作法,在印度邏輯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最後剖析各種似喻。
第二、第三、第四各品的後半部分,均為「破異執」,保存有豐富的印度邏輯史料,其中有些是現存梵、漢文典籍中沒有的資料,對於研究印度邏輯史具有重要價值。
第五品為觀遣他品(呂澂譯為「觀遮詮品」),首先排除其他各派都主張的「聲量」,指出:聲量「非異比量」,它應當包括在比量之內。然後剖析「聲」(語言)的本質,認為語言是由假設而立的,沒有「真實義」。指出:「聲由遣他門而顯自義」,即語言是通過排除其他性質來表達對象自身的性質。在這裡,陳那提出了因明的概念論中最有特色的「遮詮」說──每一概念在肯定某種性質的同時,就否定了與之矛盾的其他性質。隨後重點分析概念的類別,揭示了概念的種、屬關係。這裡涉及「聲明」(梵文文法)的一些問題,十分難解。唐玄奘傳譯的因明中,這一部分極為簡略。呂澂先生的《集量論釋略抄》,也略去了這一品。現在,我們從本書中得以了解因明的概念論的內容。這一品還隨處批駁彌曼差、勝論、數論關於「聲」的主張,為研究古代印度邏輯中的的概念論,保存了珍貴的史料。最後指出,其他各派主張的「譬喻量」,也包括在比量之內,應予廢除。
第六品觀反斷品(呂澂譯為「觀過類品」),集中考察對於正確的推論(真能立),所提出的各種錯誤駁論(似能破)。這裡共列舉十四種「相似」過失,可與《因明正理門論》相互對照。這一品的內容,是在正理學說的基礎上建立的,尚未加以根本改造。
《集量論》頌、釋皆陳那作,文詞簡奧,義理艱深。編譯者法尊,研究藏文佛典五十多年,為國內外知名的佛教學者。在本書中,他對陳那的釋文詳加串解,并參照《因明正理門論》等漢文佛典,隨處附註。本書依據德格版的持財護與雅瑪參賈譯本,并參考北京版的金鎧與信慧譯本,對於兩種藏譯本的同異、優劣,做了一定的考訂辨正。由於編譯者譯此書時已是八十歲高齡,視力與身體均極為衰弱,不能參考更多的資料,對於本書的譯文,他本人未盡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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