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 《因明入正理論》疏文斷句 印度 商羯羅主著 台灣 王穆提疏文斷句

簡介:

陳那之弟子,商羯羅主著,唐玄奘譯,一卷。明真能立,真能破,真現量,真比量,似能立,似能破,似現量,似比量之八門,而辯自悟悟他之兩益者。本論各家之註解如下:
因明入正理門論述記一卷,唐神泰述,不全。因明入正理論疏三卷,唐交軌述,佚中下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六卷,唐窺基撰。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一卷,唐慧沼述。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一卷,唐慧沼集。因明入正理論續疏二卷,唐慧沼述,佚上卷。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三卷,唐智周撰。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三卷,唐智周撰,下卷不全。因明入正理論疏鈔略記一卷。唐智周撰。因明入正理論解一卷,明真界集解。因明入正理論集解一卷,明王肯堂集釋。因明入正理論直解一卷,明智旭述,相宗八要解第一。因明入正理論直疏一卷,明明昱疏,相宗八要解第六。因明論疏瑞源記八卷,鳳潭著。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因明入正理論》,一卷,商羯羅主造,唐玄奘於貞觀二十一年(647)在長安弘福寺譯出。

作者商羯羅主的歷史已難詳考,據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說他出於陳那門下。今從他的著作對於陳那晚年成熟的量論學說很少涉及,他可能是陳那早年的弟子。又陳那久在南印度案達羅一帶講學,而天主此論的主要內容後來也被吸收在南印泰米爾語文學作品之內,由這些事實的旁證,作者可能是南印度的人。

072 《因明入正理論》疏文斷句 印度 商羯羅主著 台灣 王穆提疏文斷句



  本論之名"入正理",有兩層意義:其一,陳那早年關於因明的重要著作是《正理門論》,文字簡奧,不易理解,本論之作即為其入門階梯,所以稱為入示理。其二,正理是因明論法的通名,本論為通述論法的門徑,所以稱為入正理。窺基曾說此論"作因明之階漸,為正理之源由",這是很恰當的論斷。

 

本論的全部內容,在開頭有總括一頌說:"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及似唯自悟。"這就是後人通說的"八門(能立、似能立等)二益(悟他、自悟)",實際包涵了諸因明論所說的要義。

  這八門二益雖然不出陳那諸論的範圍,但本論是做了一番整理補充的功夫的。特別是在似能立一門裡,依照宗、因、喻三支整理出三十三過,以便實用,可說是一大進展。這三十三過是似宗九過,其中相違五種,不極成或極成四種;似因十四過,其中不成四種,不定六種,相違四種;似喻十過,其中由於同法的五種,由於異法的五種。本論對於這些過失,都作了簡要的說明,併舉了適當的例證。

  本論辨別三支過失那樣的精細,完全是以構成論式的主要因素"因的三相"為依據。這三相即遍是宗法性、同品應有性、異品遍無性。三相的理論雖然從世親以來就已組成,又經過陳那用九句因刊定而漸臻完備,但到了商羯羅主才辨析得極其精微,像他對於因的初相分析,連帶推論到宗的一支,需要將宗依即有法(論題中的主辭)和能別(論題中的賓辭),從宗體(整個論題)區別開來,而主張宗依的兩部分須各別得到立論者和論敵的共同承認而達於極成。因此在似宗的九過裡也就有了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不極成三種,這些都是陳那著作中所未明白提出的。另外,他對因的第二、三相的分析,連帶將陳那所立因果裡的相違決定和四種相違一一明確起來,不能不說是一種學術上的發展。

  本論是一部極其精簡的著作,詞約而義豐,但仍包括不盡,所以在論末更總結了一頌說:
"已宣少句義,為始立方隅,其間理非理,妙辯於餘處。"這是要學者更參照陳那所著的理門集論而求深入的。

  本論的內容和特點,大概如上。

  本論的譯者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聞。他回國三年之後就譯出了本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他門下弟子,奉為秘寶,競作註疏。其中大莊嚴寺文軌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三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
  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下慧沼相繼撰《義斷》一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三卷,都簡別他家異義而宣揚窺基之說。此外還有道邑的《義范》三卷,道巘的《義心》一卷,如理的《纂要記》一卷,也是發揮窺基學說的,可惜已佚失不傳。


  本論在玄奘門下,不但傳習很盛,並且立破方法還被運用到各家著述之中,因而成為研究慈恩一宗必需通達的要籍。衹是歷史不久,即跟著此宗勢力的衰微,而逐漸無人過問。此論流傳於日本,反而得著很大的發揚,傳承不絕,著述解說也極多。直到清代光緒二十一年(1895),楊仁山居士才從日本將窺基的《大疏》刻本取回中國,核對流通,這纔重新引起學人對於本論的研究。

  本論的梵文原本因為一向受印度耆那教徒的重視而保存。在第十二世紀時,耆那教徒師子賢曾為之作注,相繼有脅天的復注和吉祥月的復注,現都存在。1930年,德魯瓦校刊了本論梵本和師子賢注、脅天復注原本,合冊出版。次年,米洛諾夫又從注書裡輯出論本刊登於《通報》之上。1933年宇井伯壽又對校各梵本勘成本論的定本,附載在所著《佛教論理學》之末(並還作了新的日文譯本),這樣本論的原來面目就大白於世了。

  其在西藏,本論曾有過兩種譯本。初譯的一種是從漢譯本重翻,這是漢人勝藏主和度語教童所譯,並經漢人法寶校訂,但誤題本論作者之名為方象(即是域龍的同意語,乃陳那一名的翻譯)。後譯的一種是從梵本直接譯出,這是迦濕彌羅一切智護和度語名稱幢祥賢所譯,時間較晚,故在《布敦目錄》等舊錄上未載。這一譯本,大概是受了舊譯本誤題作者名字的影響,也將著論者題作陳那,並還錯認本論即是陳那所作的《理門》,而在譯題之末加上一個"門"字。以上兩種譯本都收入《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經釋部第九十五函,但德格版、卓尼版均缺第二種譯本。又第二種譯本1927年拔查恰爾雅校刊出版,收在他所校刊的梵文本《入正理論》的第二部分。

  就因為西藏譯本上一再存在著錯誤,近人費德雅布沙那在所著《印度邏輯史》中依據藏譯詳細介紹了本論,也看成它是《理門》同本而出於陳那手筆,由此在學者間對於本論與《理門》是一是二,以及作者是陳那還是天主,引起很長久的爭論。其實,如要相信最早傳習此論的玄奘是學有師承的,那末,他說本論作者是天主,也一定確實不容置疑的。至於本論和《理門》完全為兩事,則玄奘另有《理門》的譯本存在,更不待分辨而明瞭。
---【中國佛教(中國佛教協會編)】


《因明入正理論》現代漢語全譯

原典出處: 大正藏第 32 冊 No. 1630
作者: 商羯羅主菩薩 (Śaṅkarasvāmin)
譯者: 唐 三藏法師 玄奘

【第一部分:總綱與偈頌】

【原典】
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
現量與比量,及似唯自悟。
如是總攝諸論要義。
【現代漢語譯文】
正確的論證(能立)與正確的反駁(能破),以及看似正確但實際錯誤的論證與反駁(似能立、似能破),這四種是用來開悟他人的。
正確的直觀感知(現量)與正確的邏輯推論(比量),以及看似正確但實際錯誤的感知與推論(似現量、似比量),這四種是用來開悟自己的。
這八個項目(二悟、八義),總括了本論所有的核心要義。

【第二部分:能立(正確的論證)】

【原典】
此中宗等多言,名為能立。由宗、因、喻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為性,隨自樂為所成立性,是名為宗。如有成立「聲是無常」。
【現代漢語譯文】
這裡所說的「能立」,是指由「宗、因、喻」等多種言詞所組成的論式。因為透過宗(論題)、因(理由)、喻(例證)這些言語,能夠向發問者開示其尚未明瞭的義理。
其中所謂的**「宗」**(論題/主張),是指以「極成」(辯論雙方共同認可)的「有法」(主詞/前陳)為體,配上「極成」的「能別」(謂語/後陳)作為差別屬性;這必須是立論者自己樂意建立的觀點,這才叫做「宗」。
例如建立這樣的論點:「聲音是無常的」。
(註:此處「聲音」是有法,「無常」是能別。)
【原典】
因有三相。何等為三?謂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云何名為同品、異品?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說名同品。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異品者,謂於是處無其所立,「若有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此中所作性或勤勇無間所發性,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是無常等因。
【現代漢語譯文】
「因」(理由)必須具備三個特徵(三相)。哪三個呢?
  1. 遍是宗法性: 這個理由必須普遍存在於「宗」的主詞(有法)之上。
  2. 同品定有性: 這個理由必須決定性地存在於「同品」(具有相同屬性的事物)之中。
  3. 異品遍無性: 這個理由必須完全不存在於「異品」(不具有該屬性的事物)之中。
什麼叫做同品、異品呢?
  • 同品: 指與「所立之法」(宗的謂語,如無常)具有均等意義的事物類別。例如建立「聲音是無常」的論點時,像瓶子這類也是「無常」的事物,就稱為同品。
  • 異品: 指沒有「所立之法」存在的地方。例如「如果是常住的,就可見其非所作(非被創造的),如虛空等」。
在這個例子中,「所作性」(是被創造的性質)或者「勤勇無間所發性」(經由努力意志連續運作所產生的性質),都普遍存在於聲音(宗的有法)上(符合第一相)。在同品中決定有,在異品中完全無,這就是證明「無常」等論點的正確之因。
【原典】
喻有二種:一者同法;二者異法。同法者,若於是處顯因同品決定有性,謂「若所作見,彼無常,譬如瓶等」。異法者,若於是處說所立無,因遍非有,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此中「常」言表「非無常」,「非所作」言表「無所作」,如有非有,說名「非有」。
【現代漢語譯文】
「喻」(例證)有兩種:一是同法喻,二是異法喻。
  1. 同法喻: 指出「因」在「同品」中決定存在的性質。例如說:「如果是所作的(因),可見它就是無常的(宗),就像瓶子一樣(喻)。」
  2. 異法喻: 指出在沒有「所立之法」的地方,「因」也普遍不存在。例如說:「如果是常住的(宗的反面),就不是所作的(因的反面),就像虛空一樣(喻)。」
這裡所說的「常」,表示「非無常」;「非所作」,表示「無所作」。這就像說「有」與「非有」一樣,是遮詮(否定)的表達方式。
【原典】
已說宗等如是多言開悟他時,說名「能立」。如說「聲無常」者,是立宗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等」者,是隨同品言。「若是其常,見非所作,如虛空」者,是遠離言。唯此三分,說名「能立」。
【現代漢語譯文】
以上說明的宗、因、喻這些言語,當用來啟發他人理解時,就稱為「能立」。
  • 說「聲音是無常的」,這是立的語言。
  • 說「因為具備所作性(被創造性)」,這是陳述宗法(因)的語言。
  • 說「如果是所作的,可見它是無常,如瓶子」,這是順隨同品的語言(同法喻)。
  • 說「如果是常住的,可見它非所作,如虛空」,這是遠離(異品)的語言(異法喻)。
    只有這三個部分(三支),才合稱為完整的「能立」。

【第三部分:似能立(錯誤的論證)】

1. 似宗(錯誤的論題)

【原典】
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謂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自語相違、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不極成、相符極成。
【現代漢語譯文】
雖然立論者想要建立某個觀點,但由於該觀點與現量(直觀事實)等相違背,所以稱為「似立宗」(錯誤的宗)。這包括九種過失:
  1. 現量相違
  2. 比量相違
  3. 自教相違
  4. 世間相違
  5. 自語相違
  6. 能別不極成
  7. 所別不極成
  8. 俱不極成
  9. 相符極成
【原典】
此中現量相違者,如說「聲非所聞」。比量相違者,如說「瓶等是常」。自教相違者,如勝論師立「聲為常」。世間相違者,如說「懷兔,非月有故」,又如說言「人頂骨淨,眾生分故,猶如螺貝」。自語相違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現代漢語譯文】
  • 現量相違: 例如說「聲音不是耳朵聽得到的」。這違背了聽覺的直觀事實。
  • 比量相違: 例如說「瓶子等物體是常住不滅的」。這違背了正確的邏輯推論(因為瓶子會破碎)。
  • 自教相違: 例如勝論師主張「聲音是常住的」。這違背了勝論派自家教義中關於聲音無常的說法。
  • 世間相違: 例如說「懷兔(月亮的別稱)不是月亮,因為它有...」,或者像某些人說「人的頭骨是清淨的,因為它是眾生身體的一部分,就像螺貝一樣」。這違背了世間常識(常識認為死人頭骨是不淨的)。
  • 自語相違: 例如說「我的母親是石女(不能生育的婦女)」。如果母親不能生育,又怎麼會有「我」呢?這是自相矛盾。
【原典】
能別不極成者,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所別不極成者,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俱不極成者,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我以為和合因緣」。相符極成者,如說「聲是所聞」。如是多言,是遣諸法自相門故、不容成故、立無果故,名似立宗過。
【現代漢語譯文】
  • 能別不極成: 例如佛教徒對數論派建立「聲音是滅壞(剎那滅)」的觀點。數論派不承認有「剎那滅」這個概念(能別不被對方承認)。
  • 所別不極成: 例如數論派對佛教徒說「神我(所別)是具有思維能力的」。佛教徒根本不承認有「神我」這個實體(所別不被對方承認)。
  • 俱不極成: 例如勝論師對佛教徒建立「神我(我)是和合的因緣」。佛教徒既不承認「神我」,也不承認勝論派定義的「和合因緣」,兩者都不被承認。
  • 相符極成: 例如立論說「聲音是所聽到的」。這是雙方都已經承認的事實,再立論就是多此一舉(無效論證)。
以上這些言論,因為違背了法的事實自相、或者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或者立論沒有實質效果,所以稱為「似立宗」的過失。

2. 似因(錯誤的理由)

【原典】
已說似宗,當說似因。不成、不定及與相違。是名似因。
【現代漢語譯文】
說完了似宗,接著說明「似因」。主要分為三類:不成、不定、相違。這些統稱為似因。
【原典】
不成有四:一、兩俱不成;二、隨一不成;三、猶豫不成;四、所依不成。如成立「聲為無常」等,若言「是眼所見性故」,兩俱不成。「所作性故」,對聲顯論,隨一不成。於霧等性起疑惑時,為成「大種和合火有」而有所說,猶豫不成。「虛空實有,德所依故」,對無空論,所依不成。
【現代漢語譯文】
一、不成(理由不能成立)有四種:
  1. 兩俱不成: 雙方都不承認這個理由。例如為了證明「聲音是無常」,卻說「因為它是眼睛看得見的」。聲音看得見這點,立論者與對手都不承認。
  2. 隨一不成: 只有一方不承認這個理由。例如對主張「聲音是常住且本有(顯現)」的聲顯論者,說「因為聲音是被創造(所作)的」。聲顯論者不承認聲音是被創造的。
  3. 猶豫不成: 對理由的事實感到懷疑。例如在遠處看到霧氣,卻懷疑是煙,以此理由想證明「那裡有火(大種和合火)」,因理由(是煙還是霧?)不確定,故不能成立。
  4. 所依不成: 理由所依附的主體(有法)不存在。例如對不承認虛空實有的無空論者說:「虛空是實有的,因為它是德(屬性)的依託處」。既然對手連虛空都不承認,當然無法承認它是德的依託處。
【原典】
不定有六:一、共;二、不共;三、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四、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五、俱品一分轉;六、相違決定。
【現代漢語譯文】
二、不定(理由不確定,無法導出結論)有六種:
  1. 共不定。
  2. 不共不定。
  3. 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
  4. 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
  5. 俱品一分轉。
  6. 相違決定。
【原典】
此中共者,如言「聲常,所量性故」。常無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為如瓶等所量性故,聲是無常?為如空等所量性故,聲是其常?
言不共者,如說「聲常,所聞性故」,常無常品皆離此因,常無常外餘非有故,是猶豫因。此所聞性,其猶何等?
【現代漢語譯文】
  • 共不定: 例如說「聲音是常住的,因為它是可被認知的(所量性)」。但是「可被認知」這個特性,在常住的事物(如虛空)和無常的事物(如瓶子)中都存在。所以這個理由是不確定的。究竟是因為像瓶子一樣可被認知所以是無常?還是像虛空一樣可被認知所以是常?
  • 不共不定: 例如說「聲音是常住的,因為它是耳朵能聽到的(所聞性)」。除了聲音之外,無論是常住品還是無常品,都不具備「能被聽到」這個特性(都遠離此因)。除了常與無常之外又沒有別的東西。所以這是猶豫之因:這個「所聞性」到底像什麼呢?(無法對比)。
(以下四種「不定」涉及較複雜的邏輯包含關係,指理由在同品與異品中部分存在或全部存在的不同組合,導致無法得出決定性結論。略譯大意:理由如果不能「只在同品有,異品完全無」,就會造成結論的不確定。)
【原典】
相違決定者,如立宗言「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聲常,所聞性故,譬如聲性」。此二皆是猶豫因故,俱名不定。
【現代漢語譯文】
  • 相違決定: 這是指雙方的論證都看似合理,但結論完全相反。例如一方立論「聲音是無常的,因為它是所作的,如瓶子」;另一方立論「聲音是常住的,因為它是所聞的,如聲性(聲音的本質)」。這兩個理由互相抵觸,導致結論懸而未決,都稱為不定。
【原典】
相違有四:謂法自性相違因、法差別相違因、有法自相相違因、有法差別相違因等。
【現代漢語譯文】
三、相違(理由證明了相反的結論)有四種:
  1. 法自性相違因(理由證明了宗的反面)。
  2. 法差別相違因(理由否定了宗的隱含屬性)。
  3. 有法自相相違因(理由否定了主詞本身)。
  4. 有法差別相違因(理由否定了主詞的隱含屬性)。
【原典】
此中,法自相相違因者,如說「聲常,所作性故,或勤勇無間所發性故」。此因唯於異品中有,是故相違。
【現代漢語譯文】
  • 法自性相違因: 例如說「聲音是常住的,因為它是所作的」。這個「所作性」的理由,只存在於異品(無常的事物,如瓶)中,反而證明了聲音是無常的,所以稱為相違。

3. 似喻(錯誤的例證)

【原典】
似同法喻有其五種... 似異法喻亦有五種...
【現代漢語譯文】
似同法喻有五種: 1. 能立法不成(例子沒有謂語的屬性)、2. 所立法不成(例子沒有主詞的屬性)、3. 俱不成(兩者都沒有)、4. 無合(沒有連結因果)、5. 倒合(因果倒置)。
似異法喻有五種: 1. 所立不遣(不能排除宗)、2. 能立不遣(不能排除因)、3. 俱不遣(兩者都不能排除)、4. 不離(沒有顯示排除關係)、5. 倒離(排除關係倒置)。
【原典】
(此段文長,舉例解釋似喻的各項過失,例如用「覺察」來比喻「無形質」,卻忽略覺察是無常的;或用「虛空」比喻,但對手不承認虛空實有等。核心在於例子必須同時具備「因」與「宗」的特性,且邏輯連結正確,否則即為似喻。)

【第四部分:現量與比量(正確的認知)】

【原典】
復次為自開悟,當知唯有現、比二量。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現代漢語譯文】
接下來說明為了自我開悟(獲取正確知識)的方法,應當知道只有「現量」與「比量」兩種。
  • 現量: 指的是「無分別」的認知。如果有正確的智慧,對於色、聲等對象,遠離了名稱、種類等所有的概念分別,如實地、個別地映現事物的當下狀態,這就叫做現量。
【原典】
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相有三種,如前已說。由彼為因,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量。
【現代漢語譯文】
  • 比量: 指的是藉由推理的特徵(相)來觀察義理。這裡的「相」有三種(即因的三相:遍是宗法性等),如前所述。以此三相為理由(因),對於所推論的對象產生正確的智慧,例如看到煙而知道有火,或透過所作性知道無常等,這就叫做比量。
【原典】
於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證相故。如有作用而顯現故,亦名為量。
【現代漢語譯文】
在這兩種量(現量、比量)中,產生的「智慧」本身就是「果」,因為它證知了事物的相狀。同時,因為它具有認知的作用並顯現境像,所以也被稱為「量」(測量、標準)。

【第五部分:似現量與似比量(錯誤的認知)】

【原典】
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於義不以自相為境界故,名似現量。
【現代漢語譯文】
似現量: 如果是有分別的智慧,對於對象產生了錯亂或概念化的認知,就稱為似現量。例如那些了知「這是瓶子」、「這是衣服」等概念的智慧,因為它們不是以事物的「自相」(當下真實狀態)為對象,而是加上了概念標籤,所以稱為似現量。
【原典】
若似因智為先所起諸似義智,名似比量。似因多種,如先已說。用彼為因,於似所比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現代漢語譯文】
似比量: 如果是以「似因」(錯誤的理由)為前導,所產生的錯誤義理認知,就稱為似比量。「似因」有很多種,前面已經說過了。用這些錯誤的理由作為依據,對於推論對象產生了錯誤的智慧,不能正確理解,這就叫做似比量。

【第六部分:能破與似能破(反駁的邏輯)】

【原典】
復次若正顯示能立過失,說名能破。謂初能立缺減過性、立宗過性、不成立性、不定因性、相違因性及喻過性,顯示此言開曉問者,故名能破。
【現代漢語譯文】
能破(正確的反駁): 如果能正確地指出對方「能立」中的過失,就稱為能破。也就是具體指出對方的論證中有支分缺減、立宗過失、因不成立、不定因、相違因,以及譬喻的過失等。用言語揭示這些錯誤來開導立論者或問難者,所以稱為能破。
【原典】
若不實顯能立過言,名似能破。謂於圓滿能立顯示缺減性言... 如是言說,名似能破,以不能顯他宗過失,彼無過故。且止斯事。
【現代漢語譯文】
似能破(錯誤的反駁): 如果不能如實地指出對方能立的過失,而使用虛妄的言詞,就稱為似能破。例如對於圓滿無缺的論證,卻強說它有缺減;對於無過失的宗、因、喻,強說它有過失。像這類言論,稱為似能破,因為它無法真正顯明對方的過失,對方原本是沒有過失的。關於這部分就說到這裡。

【第七部分:結語】

【原典】
已宣少句義,為始立方隅;
其間理非理,妙辯於餘處。
因明入正理論一卷
【現代漢語譯文】
我已經宣說了少量的文句義理,作為初學者進入因明學的入門指引。
至於其中更深奧的正確與錯誤之理,將在其他論著中(如《因明正理門論》)進行更精妙的辯析。

【附錄:後序與翻譯背景】

【原典摘譯】
因明入正理論後序
(此部分為唐代譯場人員所加之後序,記述翻譯緣起。)
大意:因明學是辯論與顯揚真理的關鍵。昔日陳那菩薩繼承世親菩薩,撰寫因明論著。後來商羯羅主菩薩(天主菩薩)為了適應時機,撰寫了這部簡明扼要的《因明入正理論》,開啟八門(能立、能破等八義),確立三支(宗、因、喻)。
大唐皇帝(唐太宗)英明神武,護持佛法。玄奘法師西行求法,在北印度和中印度深入學習因明,回國後奉詔翻譯。於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八月六日在弘福寺翻譯完成。由沙門明濬筆受,玄謨證梵語,玄應正字,並有許敬宗等官員監譯。玄奘法師以此論開啟幽深義理之門,使異方秀傑得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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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藏佛教學會 王穆提居士著書、隨筆、對讀》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
 
《唯識抄》
 
《唯識要義問答》 
 
《唯識春秋》
 
《成佛正因》
 
 《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
 
《中論研習》
 
《天台智者大師全集》
 
《三論宗吉藏大師合集》
 
《唯識宗必修論疏》
 
《一切有部根本論典,一身六足論》
 
《唯識、中觀、二乘阿毗達摩論書》
 
 
《唯識、天台山家、天台山外、淨土等論疏》
 
《法相唯識學經論疏》
 
《日本東密、天台密教彙整》
 
《玄奘三藏譯撰全輯》
 
《漢語佛教五大部》
 
 
 
 《菩薩藏佛教學會完整出版法寶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