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相者,說無相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
龍樹菩薩《大智度論》言:「若微塵是色,則應有分。
何以故?一切色皆在虛空中,皆有十方。
若微塵是色,則有十分,若有十分,云何是極微?若如汝說微塵無分者,則非色。
何以故?出色相故。
又復色名五情可得,若微塵非五情所得者,云何得知是色?是故,微塵但有虛名,眼見麤色尚可破令空,何況不可見,不可觸。」
天台智者大師引龍樹菩薩《釋論》破外道鄰虛而云:「如《釋論》解檀波羅蜜,破外道鄰虛云:『此塵為有為無?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若無極微色,則無十方分。』若析極微色不盡,則成常見有見;若析極微盡,則成斷見無見。此外道析色也。析心亦如是。若計有心、無心,皆墮斷常。此皆外道析色心也。」
三論吉藏大師引羅什三藏而云:「『微塵生』者,外道計至妙之色圓而且常,聚則成身,散則歸本,天人六道莫不由之生。
數論師云:『以細色成麤色,而鄰虛最小。』與此執略同。
羅什師云:『佛不說有極微。若說極微,即墮邊見。但說一切色若麤若細,皆是無常、苦、空、無我,令人得道。』以諸論義師自說有極微色耳。」此中即知執取極微類同數論師見。是故空有二宗言極微者,皆為虛名,最後生菩薩 彌勒說執取極微為實者乃常見論者,非佛所言,如何於此不生信受?什公十三歲於須利耶蘇摩受學中觀義,如中、百、十二門論等,直承龍樹菩薩,什公所言尚且不信受,又如何能信受龍樹《智度論》義?
此中又如學唯識者,言阿賴耶識無漏即等同真如法性,若然,則彌勒、無著、世親說阿賴耶識乃有為法、識故、有取受性故,則等於妄說,如是思維,如何不知彼等自說唯識者,與彌勒、無著、世親所言本就違背?癡增上故,執有一我可得故,如《阿含》說,愚癡人於無我執有無我業,既為無我,又如何有無我業?彼等執有一無我之我故。
「時,憍慢婆羅門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疑惑,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得無所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