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唯識抄》 解題 - 《唯識抄》文本中,「救彼罪人得免身命及獲道果」評論與分析

文章索引

 
《唯識抄》文本中,「救彼罪人得免身命及獲道果」這一部分的內容,進行評論與分析如下:
核心內容與結構:
此段落透過引述與對比,探討了佛教對於世俗刑罰(特別是死刑)的看法,以及佛陀與菩薩在面對此類情況時所展現的慈悲與願力。其結構大致如下:
  1. 引龍樹菩薩觀點: 首先引用《大智度論》,指出龍樹菩薩認為世間的刑罰殺戮等治法,在本質上是不清淨的,儘管世俗之人信受並認為是正當的。這代表了一種從較高(或出世間)角度對世俗法律的批判性審視。
  2. 引佛陀本生故事(《撰集百緣經》): 接著,詳細敘述了佛陀在世時,親自介入,向波斯匿王求情,赦免了一位犯下殺、盜、淫等重罪即將被處決的罪人「如願」,並度其出家,最終使其證得阿羅漢果的故事。
  3. 解釋佛陀能力因緣: 故事中進一步解釋了佛陀之所以能成功救度罪人,是因為過去生(作仙人時)供養帝幢佛並發願未來「出言信用」的因緣。
  4. 作者的詮釋與對比: 作者王穆提先生將龍樹的批判與佛陀的實際救度行為並列,指出兩者看似不同,但關鍵在於「所發心願不同,故有不同結果」。佛陀的行為是基於大悲心與過去的願力,旨在令罪人不僅免於身死,更能獲得道果(解脫)。
  5. 引菩薩願行(《大寶積經》): 再引用《大寶積經‧不動如來會》,說明不動如來因地菩薩發願,若見罪人將被刑罰而不捨身命救護,即是欺誑諸佛,強調救護將死罪人是菩薩行的重要體現。
  6. 對現代學人的反思與批評: 最後,作者感嘆現代學佛者往往「好求高深而不務實,一知半解而不知菩薩行」,未能將經論中的慈悲願行落實於現實關懷中。
評論與分析:
  • 張力與融合: 此段內容巧妙地呈現了佛教內部對於世俗法律與出世間慈悲之間可能存在的張力。一方面,從究竟真理或清淨行的角度,世俗刑罰(尤其涉及殺戮)被視為不清淨;另一方面,佛陀與菩薩的慈悲行願又驅使他們積極介入,甚至干預世俗的懲罰,以救度眾生(不僅是生命,更是法身慧命)。作者透過「發心願不同」來嘗試融合這兩種看似矛盾的態度。
  • 凸顯慈悲與願力的超越性: 佛陀救度如願的故事,以及不動如來的誓願,都強烈突顯了大乘佛教中慈悲與菩提願力的核心地位。這種力量被認為可以超越、甚至轉化世俗的罪與罰,將看似絕望的境遇轉變為證道的契機。
  • 對「罪」與「救贖」的佛教詮釋: 故事展現了佛教不同於世俗法律的觀點:即使犯下重罪之人,其內在仍有轉化、乃至證悟的可能性。佛陀的介入並非否定其罪行,而是提供了一條超越罪業束縛的解脫之道。這體現了佛教注重因果轉化與眾生潛能的特質。
  • 現實關懷的呼籲: 作者的最終反思,將經典中的理想拉回現實,批評了學佛者可能存在的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他藉由佛陀與菩薩的榜樣,呼籲學佛者應將慈悲願行落實於對現實苦難(包括面臨刑罰者)的關懷與救助上。
  • 因果觀的體現: 佛陀之所以能成功救度,不僅因其慈悲,也與其過去生的願力與福德(令國王信受其言)有關,這體現了佛教深刻的因果觀。菩薩行不僅是當下的慈悲,也是長劫修行的結果。
  • 對死刑議題的潛在啟示: 雖然文本主旨並非直接討論死刑存廢,但其呈現的佛教觀點(批判殺戮的不淨性、強調眾生轉化的可能、以及救護生命的慈悲願行),無疑為思考此議題提供了不同於純粹法律或社會功利角度的深刻倫理與宗教向度。
總結:
「救彼罪人得免身命及獲道果」這部分內容,透過對比龍樹的批判性觀察與佛陀、菩薩的慈悲實踐,深刻地探討了佛教在面對世俗罪罰(特別是死刑)時的複雜態度。它不僅彰顯了慈悲與願力在佛教中的至高價值及其轉化力量,也體現了佛教對眾生潛能的信心以及因果法則的運作。最終,作者將這些經典的啟示指向當代學佛者,呼籲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將菩薩的慈悲行願落實於現實關懷之中。這是一段既有教理深度,又有現實反思力度的精彩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