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唯識抄》 解題 - 《唯識抄》文本中,「《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節要」評論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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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抄》文本中,「《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節要」這一部分的內容,進行評論與分析如下:
內容性質與目的:
此部分是作者王穆提先生從玄奘三藏翻譯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即《金剛經》的同本異譯)中節錄出的一系列核心經文要點。其目的在於精要地呈現《金剛經》所闡述的般若(Prajñā)思想精髓,特別是關於空性、無相、無住、破執等核心概念,為讀者(或作者後續的論述)提供直接的經文依據。
內容分析與評論(依據節錄要點):
這些節錄的經文,非常精準地抓住了《金剛經》的核心教義:
  1. 【相具足皆虛妄,非相具足皆非虛妄】/【以相非相應觀如來】:
    • 核心: 指出一切可感知的「相」(lakṣaṇa, marks/characteristics)都是虛妄不實的,不應以這些外在的相(如佛陀的三十二相)來認識或執著如來的真實本質。真正的見如來,是了達諸相的非實性(非相)。
    • 評論: 這是《金剛經》破除相執的根本要點,直指眼見不為實,需以智慧勘破表象。
  2. 【菩薩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作者想、受者想轉】:
    • 核心: 強調菩薩修行必須破除一切關於「自我」及其變體的概念執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等),乃至於能動者(作者)與承受者(受者)的主客對立觀念。
    • 評論: 這是大乘佛教「無我」思想的深化與擴展,從破除個體實我延伸至破除一切與「我」相關的概念範疇,是發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基礎。
  3. 【若菩薩有法想轉,彼即應有我執…】:
    • 核心: 進一步指出,不僅不能執著「我」,甚至連對「法」(dharma, 現象、教法、概念)本身產生實有性的執著(法想),也會重新落入我執等煩惱中。
    • 評論: 這是般若思想破執徹底性的體現,連修行所依的「法」也不能執為實有,所謂「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4. 【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
    • 核心: 說明一切聖賢的成就,其根源和體現都在於契證了「無為法」(asaṃskṛta-dharma, 非因緣造作的、寂滅的實相,即涅槃、真如、空性)。
    • 評論: 將聖者的境界指向超越生滅的實相,而非世俗的有為功德。
  5. 【無少法名阿羅漢…若作是念…即為執我…】:
    • 核心: 以阿羅漢為例,說明真正的證悟者(此處指阿羅漢)內心並無「我已證得阿羅漢果」的念頭或執著。若有此念,即是落入我執。引用須菩提「得無諍三昧最為第一」卻不作是念為證。
    • 評論: 強調了「無所得」(aprapti)的境界,即使是修行果位本身,也不應執著實有,體現了空性的普遍適用。
  6. 【菩薩…都無所住應生其心】:
    • 核心: 這是《金剛經》中最核心、最著名的教導之一。指示菩薩應當不執著於任何事物(色、聲、香、味、觸、法,乃至非色非聲…),而在這種無所執著的心境中,生起追求無上正等正覺的心(菩提心)。「諸有所住則為非住」。
    • 評論: 深刻揭示了般若智慧與菩提心(大悲方便)的關係——真正的菩提心是在通達一切法無自性、無可執著的基礎上生起的,這樣的發心才不會被染污、才能廣大無礙。
  7. 【自體非體故名自體】:
    • 核心: 運用般若特有的遮詮語言,解構「自體」(svabhāva, self-nature)的概念。所謂的自體,正是因為它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實體,才被假名安立為自體。
    • 評論: 體現了緣起性空的思想:一切事物的所謂「體性」,都是在相互依存的關係中顯現,並無獨立自存的實質。
  8. 【諸我想即是非想…諸佛世尊離一切想】:
    • 核心: 強調一切關於我、眾生等的「想」(saṃjñā, perception/concept),其本質都是虛妄不實的(非想)。真正的覺悟者(諸佛世尊)已經遠離了所有這些虛妄的概念分別。
    • 評論: 再次強化了破除概念執著的重要性,將「離想」作為佛陀境界的標誌。
  9. 【度生而無生度】:
    • 核心: 菩薩發心要度化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但同時了知,在勝義諦中,既沒有實有的能度者(菩薩),也沒有實有的所度者(眾生),更沒有實有的涅槃可入。
    • 評論: 這是菩薩行持中「空」與「有」(悲願)結合的完美體現。在徹悟空性的基礎上,才能發起真正無私、無著、廣大的度生行為。
  10. 【如來者,即是真實真如增語…無生法性增語…】:
    • 核心: 將「如來」(Tathāgata)的稱謂,直接與諸法實相的概念(真如、無生法性、永斷道路、畢竟不生)相聯繫,強調如來即是實相的體現。「若實無生,即最勝義」。
    • 評論: 從本體論上定義了佛陀的境界,將其指向超越生滅的究竟實相。
  11. 【心流注非流注】:
    • 核心: 對看似連續不斷的心念流(心流注),也以般若的遮詮方式予以解構,指出其並非實有不變的「流注」。
    • 評論: 暗示了對心識連續性的常見執著也需要被破除,與唯識宗破斥「相續執」有相通之處。
  12. 【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
    • 核心: 教導應當透過觀照佛陀的「法性」(Dharma-nature)——即其證悟的實相、法身(Dharmakāya)——來認識佛,而非僅僅執著其外在的色身或言說(音聲)。因為法性是超越凡夫心識所能認識的(非所識,不能了)。
    • 評論: 強調了見佛的真正意義在於契悟佛所證的法性,提升了對佛陀的理解層次。
  13. 【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應作如是觀】:
    • 核心: 《金剛經》著名的結尾偈頌,以九種比喻(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形象地說明一切有為法(saṃskṛta-dharma, 因緣和合而成的事物)的無常、虛幻、不實本質。教導修行者應當如此觀察一切現象。
    • 評論: 這是對全經般若空觀的高度濃縮和詩意總結,提醒行者時刻保持對世間實相的覺照。
總體評論:
  • 選材精準,代表性強: 作者節錄的這些經文,幾乎涵蓋了《金剛經》所有最核心、最具代表性的思想片段,如破相、無我、無住、無所得、二諦圓融、度生無度、觀佛法身以及諸行無常等。
  • 凸顯般若核心精神: 這些要點清晰地勾勒出般若思想徹底破除一切執著(我執、法執、相執、概念執、乃至對佛陀和涅槃的執著)的核心精神,強調了以無所得的智慧為基礎,發起無所住的菩提心行
  • 語言的獨特性: 《金剛經》特有的遮詮式、否定式、乃至看似矛盾的語言風格(如「自體非體」、「流注非流注」、「度生無度」)在節錄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有助於讀者領會般若「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意趣。
  • 對《唯識抄》的意義: 在這本以唯識學為重點的文集中,加入《金剛經》的要義節錄,其意義可能在於:(1) 提供般若空觀的根本經證,因為唯識學雖側重分析「有」(依他起),但其究竟目標亦是證悟空性(圓成實);(2) 強調破執的重要性,與唯識學破除遍計所執的目標一致;(3) 為後續可能討論的空有關係、二諦思想等提供基礎
總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節要」這部分內容,是一份高質量、極具代表性的《金剛經》核心思想摘錄。它準確地呈現了般若空慧的精髓,對於讀者快速把握《金剛經》的要旨,或作為進一步研讀和探討般若思想的基礎,都非常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