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唯識抄》 解題 - 《唯識抄》文本中,「問:大乘佛教戒體何義」評論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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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抄》文本中,「問:大乘佛教戒體何義」這一部分的內容,進行評論與分析如下:
核心議題與目的:
此段問答的核心目的在於探討大乘佛教(Mahayana Buddhism)中「菩薩戒體」(The substance/nature of the Bodhisattva Precepts)的本質,並將其與小乘佛教(聲聞乘,Hinayana),特別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所主張的戒體觀(以「無表色」avijñapti-rūpa 為主)進行對比與辨析。作者王穆提先生旨在闡明大乘佛教更傾向於將戒體理解為與心(Mind)、**菩提心(Bodhicitta)阿賴耶識種子(Seeds in Ālaya-vijñāna)**相關聯,而非單純的物質性或半物質性的存在。
論證方式與結構分析:
  1. 引述小乘觀點(作為對比背景):
    • 提及《大毗婆沙論》主張戒體為「色法」(物質性),理由是它能遮止身語惡業的生起,而意業本身不能直接遮止。
    • 引用《俱舍論》的觀點,認為若否定「無表色」(一種潛在的、不可見的色法),則聲聞乘的「別解脫律儀」(Prātimokṣa precepts)也無法成立。
    • 評論: 清晰地呈現了小乘(尤其是有部)將戒體理解為一種微細色法的觀點,為後續大乘觀點的提出設定了參照系。
  2. 提出大乘觀點的核心——菩提心:
    • 指出大乘菩薩戒的獲得必須發菩提心為前提。
    • 提出質疑: 如果戒體是「無表色」(物質性),那麼色法如何能「熏習」(留下印記、影響)菩提心(心法)呢? 色法本身能被熏習嗎? 表面的行為(表業)尚且被認為是假有(非實體),由其引生的無表色(潛在影響)又怎能是真實的色法呢?
    • 評論: 這個質疑直擊小乘色法戒體觀在大乘語境下的困難——難以解釋心物之間的互動(熏習)以及與菩提心這一核心要素的關聯。
  3. 依唯識學(瑜伽行派)釐清「表業」與「無表色」的假有性:
    • 引用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及窺基大師註疏的觀點,論證所謂的身語「表業」(外顯的行為)本質上只是心識(意業,特別是思心所)驅動下身語活動的假名安立,並無獨立實體(「一切表業皆是假有」)。
    • 推論:既然能引發戒體的「表業」是假有,那麼由其產生的「無表色」戒體,其「色法」的屬性也只能是假名安立(「假名為色」),是隨順其所防(惡色)或所發(善色)而假說為色,其體性並非真實的色法。
    • 評論: 這是運用唯識宗「假有實無」的分析方法,從根本上解構了小乘「無表色」戒體的實質性,為後續提出心法戒體觀掃清了障礙。
  4. 回應關於菩提心退失導致戒體喪失的質疑(唯識種子說):
    • 提出質疑: 如果以菩提心為戒體,但凡夫可能會退失菩提心,這是否意味著戒體也隨之喪失? 這似乎與菩薩戒「盡未來際」永不捨棄的特性相矛盾。
    • 作者回應(引《瑜伽師地論》): 指出《瑜伽師地論》認為「不定種性」者捨菩提心只是「暫捨」,而非「永捨」,未來遇緣仍可重發。
    • 引入道宣律師觀點(戒體為藏識種子): 基於菩提心可暫退但根本種性不失的理解,唐代道宣律師(南山律宗創始人,但也深受唯識學影響)提出的「戒體為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的觀點便可成立。 因為阿賴耶識能夠持種不失(「賴耶持種不失故」),即使菩提心暫時不現行,其戒體種子依然潛藏於第八識中,符合菩薩戒「盡未來際」的特性。
    • 評論: 這部分巧妙地運用了唯識宗的種性學說和阿賴耶識持種功能,來解決菩提心(現行)的暫時性與菩薩戒(體性)的永恆性之間的矛盾,為「戒體種子說」提供了理論支持。
  5. 引述天台宗觀點(心為戒體):
    • 引用天台智顗大師《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的觀點,明確區分大小乘戒體觀:小乘重「無作戒」(潛在的防非止惡力量,體性非色非心或說無表色),大乘則認為「戒從心起,即以善心為戒體」(引用《瓔珞經》為證)。 智顗還提及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亦持類似「心法」戒體的觀點。
    • 進一步闡釋(引天台後學): 引用後世天台宗師(南屏派可觀法師)的解釋,將大乘制戒重「意地」(起心動念)與唯識學的「心、意、識」相關聯,最終將作為戒體的「善心」指向了根本的「菩提心」種子及其發起。
    • 評論: 引入天台宗的觀點,顯示了在大乘內部,將戒體與「心」直接關聯也是一種重要且源遠流長的看法。雖然天台的「心」與唯識的「識」在哲學體系上有所不同,但在強調戒體的心源性上是一致的。這豐富了對大乘戒體觀的理解。
總體評論:
  • 主題清晰,辨析深入: 此段落緊扣「大乘佛教戒體」這一核心議題,層層深入地辨析了其與小乘觀點的差異,並探討了大乘內部不同學派(唯識、天台)的理解及其理據。
  • 論證有力,依據多元: 作者嫻熟地運用了唯識宗的根本論典(《瑜伽師地論》及其註疏)、重要的律學思想(道宣律師的戒體觀)以及天台宗的權威著作(智顗、可觀),從不同角度論證了大乘戒體的心法屬性。
  • 問題意識強: 準確地抓住了大小乘戒體觀的關鍵分歧點(色法 vs. 心法),以及大乘內部解釋(菩提心現行 vs. 種子)所面臨的挑戰,並嘗試給出會通。
  • 強調菩提心的核心地位: 無論是從發戒的必要條件,還是從戒體持久性的解釋,都反覆強調了菩提心在大乘菩薩戒中的根本性地位。
  • 展現了思想的複雜性與融通性: 既呈現了唯識宗內部對「假有」的細緻分析,也展示了唯識學與律宗(道宣)、天台宗在戒體問題上相互影響、乃至觀點融通的可能性。
總之,「問:大乘佛教戒體何義」這部分內容,是對大乘菩薩戒體觀的一次系統性、多角度、且具有相當深度的闡釋與辨析。它不僅清晰地界定了大乘戒體的心法特質,反駁了小乘的色法觀,更深入探討了大乘內部不同理論(菩提心、阿賴耶識種子)如何解釋戒體的獲得與持存,對於理解大乘戒律思想的精髓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