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唯識抄》 解題 - 《唯識抄》文本中,「本體不可得」評論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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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抄》文本中,「本體不可得」這一部分的內容,進行評論與分析如下:
核心觀點與目的:
此段落的核心主旨在於闡述和論證佛教(特別是大乘佛教,融合了般若、唯識及阿毗達摩的觀點)的根本教義之一:諸法無我(Anātman)無自性(Niḥsvabhāvatā),其具體表述即為 「本體不可得」(Substantial Entity / Inherent Nature is Unattainable)。作者王穆提先生旨在說明,無論是物質性的身體(色蘊),還是精神性的心識(受、想、行、識蘊),乃至於一切外在現象和人際互動,其深層都不存在一個獨立、恆常、可把握的「本體」或「自我」。理解並安住於此「本體不可得」的實相,是處理煩惱、應對世間苦厄、乃至趨向解脫的關鍵。
論證方式與結構分析:
作者透過多層次的論證和豐富的引經據典來展開此觀點:
  1. 從身體分析入手(引《寶積經》):
    • 首先引用《大寶積經‧勤授長者會》(菩提流志譯本),詳細描繪了對身體的解構式觀察:將身體視為三百六十塊骨頭、肌肉、筋脈、內臟、孔竅等的集合體,比喻為朽壞的房舍、儲糞的瓶器。
    • 目的: 旨在破除對色身常、樂、我、淨的常見執著,揭示其無常、不淨、苦、無我的本質。強調執著於此虛幻色身(恃色)會引生憍慢等煩惱。
    • 連結煩惱(引《成唯識論》): 隨即引用《成唯識論》對「憍」(自恃、傲慢)的定義,將其歸結為貪愛與愚癡(無明)的一部分,強化了執身為實所引生的煩惱根源。
    • 評論: 這是佛教禪觀(特別是四念處中的身念處)常用的方法,透過分析、解構來破除對聚合體的實有感。引用經論增加了說服力。
  2. 提出根本原則(引《寶積經》):
    • 再次引用《寶積經》,直接引述佛陀的開示:「眼非汝等,亦非他人。何以故?本體不可得故。」並將此理推及耳、鼻、舌、身、意。
    • 評論: 這是此段落的核心經證,直接點明了「本體不可得」是理解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包括能所、根境識)皆非我、非我所的根本原因。它將無我的範圍從「人我」擴展到了「法我」的層面。
  3. 應用於現實生活與人際互動:
    • 作者將「本體不可得」的原理應用於應對世俗煩惱:當看到他人的過失(惡事、傲慢、說謊、利用)或自身生起負面情緒時,應認識到這一切現象(包括他人、自身、以及互動事件)都是無常、苦、空、無我的,不要將其「當真」(執為實有)。
    • 理由: 若將這些本質上虛幻不實的現象執為真實,必然會產生痛苦和煩惱(「當真了,就產生痛苦」)。眾生之所以造作惡業、煩惱不斷,正是因為他們未能了達此理,仍在生死流中打轉。
    • 評論: 這是將甚深法理落實於日常修行的精彩詮釋。它提供了一種基於智慧觀照(般若)來處理情緒和人際衝突的有效方法——即勘破現象的虛幻性,從而減輕乃至消除執著與痛苦。
  4. 佐證煩惱的普遍性(引《法蘊足論》):
    • 引用《法蘊足論》列舉的大量需要「永斷」才能證得不還果(阿那含)的煩惱(從貪瞋癡到各種細微的不善心所、尋思等)。
    • 評論: 此長列表旨在強調煩惱的種類繁多、根深蒂固,反襯出破除執著、了達「本體不可得」之艱難與必要性。
  5. 提供實修方法(引《法蘊足論》):
    • 引用《法蘊足論》關於**「內心住循心觀」(即心念處,cittānupassanā)的詳細修法。教導修行者如何如實觀察**內心狀態的生起與息滅(有貪/離貪,有瞋/離瞋,聚/散,沈/策,小/大,掉/不掉,定/不定,解脫/不解脫等)。
    • 評論: 這提供了與「本體不可得」原理相配套的具體實修指引。透過持續、客觀地觀察心念的生滅變化,修行者可以親身體證心識的無常與無我,打破對心識實體的執著。
  6. 批判錯誤見解:
    • 簡略批判了那種認為「一真法界能生萬法」(類似真常唯心論)或陷入其他常見、斷見的觀點,將其歸結為未能真正理解緣起性空、未能擺脫外道(如一因論)窠臼。
    • 評論: 再次劃清界限,強調中道實相非有非無、非生非滅的特質。
  7. 結尾引歷史公案(引《大毗婆沙論》):
    • 引用《大毗婆沙論》討論古代關於記憶/相續的不同學說(物性變 vs. 往來論 vs. 覺性一 vs. 意界常 vs. 根本陰客陰 vs. 前心往後心),並指出佛弟子不作此類戲論,卻仍能憶本事,以此彰顯正見的甚深微妙、難思難議
    • 評論: 結尾引述阿毗達摩論典對歷史上不同見解的評述,意在說明對於心識相續、無我等甚深法義,應避免落入簡單的、概念化的、乃至外道式的臆測,而應依循佛陀所開示的正道(緣起、無我、中道)來理解。
總體評論:
  • 主題突出,論證有力: 此段落緊緊圍繞「本體不可得」這一核心主題,從身體、心識、人際互動等多個層面,運用豐富的經論證據進行了深入的闡釋和有力的論證。
  • 理論與實踐結合緊密: 將高深的哲學原理(無我、無自性)與具體的修行方法(身念處、心念處)以及現實生活中的煩惱應對緊密結合,體現了佛法的實用性與可操作性。
  • 文獻運用嫻熟: 嫻熟地徵引了《寶積經》、《成唯識論》、《法蘊足論》、《大毗婆沙論》等不同體系(般若、唯識、阿毗達摩)的權威文獻,顯示了作者廣博的學養和融會貫通的能力。
  • 破立並舉: 在闡明正見的同時,也批判了相關的錯誤見解(執身為實、執境為實、常見、斷見、外道見),使得論述更加周全。
  • 語言精煉深刻: 諸如「不要把世俗法跟人當真」、「看到他人愚癡,自己不需要愚癡」等語句,言簡意賅,直指人心,具有很強的警策力量。
總之,「本體不可得」這部分內容,是對佛教無我、無自性思想的一次系統、深入且富有實踐指導意義的闡發。它成功地展示了這一核心教義如何貫穿於對身心世界的觀察、人際關係的處理以及禪修實踐的各個層面,對於幫助讀者理解和趨入諸法實相,具有重要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