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唯識抄》 解題 - 《唯識抄》文本中,「如是二諦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並三性中合有四十九句」評論與分析

文章索引

 
《唯識抄》文本中,「如是二諦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並三性中合有四十九句」這一部分的內容,進行評論與分析如下:
內容性質與目的:
此段落是一段極其精密和高度專門化法相(Dharma-lakṣaṇa)分析,屬於唯識宗(Yogācāra),特別是漢傳法相宗(Faxiang)內部極為深入的 scholasticism(經院哲學/註疏學)。其核心目的在於展示「唯識性」(Vijnaptimātratā-svabhāva / Nature of Consciousness-Only)這一核心概念,可以依據不同層次的二諦(Two Truths)理論進行極其細緻和系統化的分類,最終得出三十九種(乃至結合三自性得出四十九種)不同的理解面向或「句義」。這旨在彰顯唯識教理的精深、細密與周延性,反對任何對「唯識」概念的簡單化理解。
內容分析與論證結構:
  1. 理論基礎:多重二諦
    • 文本明確依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說的四種世俗諦(世間、道理、證得、勝義世俗)和《成唯識論》卷九所說的四種勝義諦(世間、道理、證得、勝義勝義)。這是進行分類的根本框架。
    • 評論: 引用根本論典,顯示其分析植根於宗派的核心教義。唯識宗對二諦進行多層次劃分,本身就體現了其教理的複雜性。
  2. 分類方法:交叉組合
    • 作者提出了一套系統性的交叉組合方法,將不同層次的世俗諦與勝義諦進行配對,以產生不同的「唯識性」句義。主要分為三類組合方式:
      • 總別相對: 將「總」的諦(概念本身)與「別」的諦(具體層次)相對,以及總對總、別對別,共產生十句。例如,「以俗總對真別」(一個總世俗概念對應一種特定勝義),「以俗別對真總」(一種特定世俗對應總的勝義概念)等。並為每一句賦予了特定的內涵指向(如遣悟性、斷知性等)。
      • 別餘相對: 將「別」的諦與「餘」(特指最究竟的真如,或剩餘的其他諦)相對,共產生十四句。例如,「以初俗對真如名妄如」(第一層世俗對真如)。
      • 總餘相對: 將不同組合的「總」諦(如前二俗、後三俗等)與「餘」諦相對,共產生十五句。
    • 合計與擴展: 三類組合共計三十九句。作者進一步提及,若再加上基於「三自性」的分類(此處未展開),總共可達四十九句。
    • 排除規則: 作者還設定了排除規則,如不能跳級配對,不能以降級方式配對(真對俗),以維持理論的嚴謹性。
    • 評論: 這種分類方法展現了極高的分析技巧和邏輯建構能力,幾乎達到了窮舉式的細密程度。它試圖將「唯識性」置於一個多維度的理論座標系中進行定位。然而,這種極度細化的分類,也使其顯得異常繁瑣和抽象
  3. 與修行的微弱聯繫:
    • 雖然主要篇幅用於理論分類,但文本末尾簡略提及了這些不同的「唯識性」與修行中的淨化(遣之淨、斷之淨、獲悟淨)以及歸敬對象的選擇有關。
    • 評論: 儘管提到了修行關聯,但聯繫顯得較為間接和概括。此段落的主要重心顯然在於理論的精確劃分,而非直接的修行指導。
總體評論:
  • 高度經院哲學的體現: 此段落是漢傳法相宗高度發達的經院哲學(或註疏學)風格的極致體現。它展現了論師們對於核心概念進行無比精細、層層入扣的分析、定義和分類的學術追求。
  • 彰顯理論的複雜性與深度: 其存在本身就證明了「唯識」思想絕非簡單的一句話或一個概念所能概括,而是蘊含著多重層次和複雜的內涵,需要依據不同的理論框架(如多重二諦)來理解。
  • 專業性極強,門檻極高: 這段內容對於非專門研究法相唯識宗,特別是缺乏對其多重二諦體系深入了解的讀者來說,理解門檻非常高。其術語密集,邏輯推演複雜,需要極大的耐心和專業背景才能完全把握。
  • 理論價值與局限性: 其理論價值在於展示了法相宗思辨的極致,以及對概念精確性的不懈追求。但其局限性也在於過於繁瑣,可能脫離一般修行者的實際需求,甚至有陷入「法相戲論」的風險(如果執著於分類本身而忘失其指向的實相)。
  • 在《唯識抄》中的意義: 作者收錄此段,可能是為了展示法相唯識學的精深程度,反駁對其理論體系簡單化的批評,並體現其自身研究所達到的深度。
總之,「如是二諦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並三性中合有四十九句」這部分內容,是一段極具代表性但也極其艱深的法相宗經院哲學式論證。它以令人驚嘆的細密分析,展示了如何從多重二諦的角度對「唯識性」進行窮舉式的分類,彰顯了該宗派理論體系的複雜與精緻。雖然其直接的實用性有限,但對於理解法相宗的學術風格、思辨高度以及對核心概念的深入挖掘,具有重要的文獻和思想史價值。

依據「後二諦」來辨析「唯識之性」時,《瑜伽師地論》第六十四卷說:「世俗有四類: 一、世間世俗;二、道理世俗;三、證得世俗;四、勝義世俗。」
而《成唯識論》第九卷說:「勝義諦有四類: 一、世間勝義;二、道理勝義;三、證得勝義;四、勝義勝義。」
現在略作三類區分: 一、總與別相對; 二、別與餘相對; 三、總與餘相對。
至於四重二諦的詳細解釋,如章中所述。

第一類:總別相對,共成四句。
一、以「世俗的總體」對「真諦的別相」,有一句: 即超越四種世俗而達真理,唯有最後一者,稱為「安立與非安立的唯識性」。
二、以「世俗的別相」對「真諦的總體」,有四句。 此四句皆屬於「勝俗之真」的範圍: (一)以第一世俗對應四種真理,顯示「遣悟之性」; (二)以第二世俗對應三種真理,顯示「斷知之性」; (三)以第三世俗對應二種真理,顯示「解修之性」; (四)以第四世俗對應一種真理,顯示「覺證之性」。
三、以「世俗總體」對「真諦總體」,只有一句,名為「真俗唯識性」。
四、以「世俗別相」對「真諦別相」,共有四句: (一)心境之性; (二)事理之性; (三)別總之性; (四)證旨之性。
具體對應如下:
  • 第一世俗為「境」,第一真諦為「心」;
  • 第二世俗為「事」,第二真諦為「理」;
  • 第三世俗為「別」,理含四諦之義;
  • 第三真諦為「總」,理攝二空之旨;
  • 第四世俗為「詮」,依空門而立;
  • 第四真諦為「旨」,捨詮而談真。
如此相對,合計為十句。

第二類:別與餘相對,有兩類。
第一類有四句:
  • 以第一世俗對真如,稱「名妄如」;
  • 以第二世俗對真如,稱「名事如」;
  • 以第三世俗對真如,稱「名理如」;
  • 以第四世俗對真如,稱「名觀如」。
第二類有十句:
  • 第一世俗對四種別真,成四句;
  • 第二世俗對三種別真,成三句;
  • 第三世俗對二種別真,成二句;
  • 第四世俗對一種別真,成一句; 合計為十四句。

第三類:總與餘相對,共分三層。
第一層,以二種世俗對真諦,有十句。
  • 以前兩種世俗別對真中之一者,有三句(不對初真者即第二俗故);
  • 勝俗稱真,兩者相齊;
  • 以此二俗對二真,有二句(亦不對初真);
  • 以此二俗對三真,有一句。 合計六句。
其次,以第二、第三兩俗對真:
  • 對真中之一,有二句;
  • 對真中之二,有一句;
  • 無對三者,皆平等故。 合計三句。
再其次,以第三、第四兩俗對真,僅有一句。 其餘因平等或體性較劣,故不成句。
第二層,以三種世俗對真,有四句:
  • 以前三俗對真之一,有二句;
  • 對真之二,有一句(除初俗故);
  • 以後三俗對真,亦唯有一句。
第三層,以四種世俗對真,僅有一句(不對前三真故)。 合計十五句。

各句另有別名,恐繁不述,智者可自思之。
由此可知,二諦之間合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若再配合「三性」則共成四十九句。 其中不以「世俗對真諦」中跨層之義為句,亦不以「真對俗」之齊均或劣義為句,因其不屬勝義。
若其體性空寂,則以「遣除」而得清淨; 若有漏者,以「斷除」而淨; 若無漏者,以「悟得」而淨,皆應隨理而知。
這些唯識之性皆能細分差別,作為「所歸之境」中對應於有漏與清淨兩分之差異。
若論「所歸之敬」為唯識性者,唯應取三性之中: 一者「本實性」,二者「菩提性」, 不應取一切,因其餘者非所可敬也。